2006-01-05 11:15:21R2*JX

R2∕所以復合

05012006 thusday R2@KL m’sia

說分手前,是下了個很大的決心才說出口的。心情冷冷的,先是想:如果分手了,沒有你在身邊我能怎麼生活?我一個人睡一張大床會怕嗎?沒有你為我做飯怎麼辦?呵!我有認真考量的啊!結論是,我大不了在寂寞時去找朋友啊!舊同學,同事,室友,網友,姐妹等等,甚至還可以找新歡代替你的位子。有多余時間我還能多回家陪家人,帶媽媽出外走走。另外還有的時間就上網啊,工作啊!反正日子並不會因為誰沒有了誰而過不了的。

我一邊想,一邊就把你四年來纍積的物品從櫥裡丟出來,你的衣服,你的玩具,你的書信,你買的一切。我把它們都打包好,等你回來時就能很快的把東西帶走,連你也帶走就好,不想再見到你!把信用卡留下來就可以了,以後你的事與我無關。我討厭你的爛賭,你自大的性格,還有你的不獨立。你是我的負擔,我不想再做媽媽式情人,帶著小孩的感覺真的很累。

分手後的日子你應該會比我難過吧(我也有點高估自己在你心中的地位了)?少了依靠的人,沒錢,沒人疼,你該怎麼過?唉!心突然軟了一下。好吧,車子你拿去用吧,方便你上班用。信用卡我來還吧,等你有錢再還我。開了張支票你拿去吧,應該夠你用一個月了。以後你的事與我無關!分手吧!這樣你才會長大。等你成熟時你已經不是我的人了,無所謂。那就隨緣吧!終歸比永遠不長大好。

你回來後,我用喊的語氣把你趕出去,你哭著扯著我的衣不放。再一次承諾會改掉你的好賭與自大性格。哭累了就睡著了。醒來之後,好像又沒事了。這樣,我們現在又像平常一樣在一起,一樣有著幸福的感覺,一樣那麼開心的。你說你不能離開我,因為你愛我。。。我們還會有多少次的下一次分手呢?可以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