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4 15:05:25奶爸仲介-Quinn

知識+回答剪輯:《急~關於買賣~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們幫幫忙》



QUINN的回答:

1.他不須負責任,但也不算是置之不理,假設最後真的不幸有爭執時,
   他會是對你方有利的重要角色,因為他見證了此份契約的成立。

2.關於這問題,我推測啦~聰明一點的公司,如果真要買回你的車位,

   那不如選擇即將到期前跟你議價買走你的房子。
   反正無論如何,你就先照著原始契約走就對了,

3.唯一的保障目前看來就是車位問題,但是真的很有可能屆時的爭執點

   是在"未於期限內賣掉房子的問題點是在誰身上"??

4.如樓上大大所說,不算詐欺只算違約。


5.如果是有品牌的公司,直營的你還可以往上追究,若是加盟的,也是

  可以往上追究啦~但有可能會解決不了;又如果是沒有品牌的公司倒了
  ,最好的辦法就是帶著你的房子+車位 委託給別家公司賣吧!!!


基本上,良心建議,你買了這車位從頭到尾只是為了他的附加價值,所以
假設你所期待的附加價值能如期出現是最好,如果不能,車位被買回,你
的房子也是又回到原點。
真如果最後對方沒有買回車位,你就是讓別家(或者多家)業者來幫你創造
原本你所期待的附加價值吧!!!!! 
 
 

參考資料QUI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