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5 14:16:48Q君

無奈

96年5月26日聯合報「基本工資時薪95元,政府補貼10元」之相關報導內容,勞委會特此澄清。



針對部分人士質疑時薪由66元調整至95元,似乎調幅過大,勞委會特別澄清,此次除反映基本工資調升部分外,尚考量「折入例假日工資」與「反映工時縮短6小時之變更」二大因素,經過如此調整,將使履行相同法定工時的勞工,不論以月薪或時薪計酬,均能獲得平等的待遇,不會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形。


僱用50人以下特定行業之中小企業,雇主已僱用在職勞工,其每週工作時數未滿32小時者,每人每小時補貼雇主10元,試辦1年。此一措施目的在於,減緩對於中小企業的成本衝擊,俾使資金週轉能力較為有限的中小企業,得以順利因應變革,同時也維持企業主雇用意願,保障就業機會。



重點? 誰能幫我解釋
魚魚 2007-08-08 18:41:11

宜君 他要養你欸=口=

版主回應
呵呵 =)) 2007-08-08 18:47:02
大胖ㄗ˙ 2007-08-05 23:22:02

1勞委會是智障?

2換工作 找時薪100元的好了

3不要工作 我養妳好了

..............

版主回應
1. 呵呵 或許?

2.a...我也想...可是呢 還是繼續做這個好了

3.你養我?? 呵呵 不要 到時跟你一樣胖 就糟了
2007-08-08 18: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