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17:57:34嵐天
維護生態多樣性,能源轉型莫偏離!
【2018年11月4日 台北訊】 2015年法國巴黎氣候會議(COP 21)之後,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的壓力,基於「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落實推動減碳節能,以維護地球的永續發展,已是全球一致認同的環境目標。然而面對我國長期能源政策的缺乏,以及過去歷任政府漠視能源與民生健康、環境保護的連帶關係,直接引發的即是近年來空汙議題的發酵,包含細懸浮微粒(PM2.5)等粒狀污染物對國人身體的戕害。為此,政府能源轉型推動在2025年達到再生能源從現況*的全國發電量佔比5%提升至20%,以及燃煤發電量由47%降低至30%,作為大幅降低空汙的對策;在此同時,佔有目前全國總發電量另外兩大項的燃氣、核能,分別由34%提升至50%,及配合核電廠五部機組的除役年限由8%降為0%。
然而,面對地球永續發展*的另一項關鍵:「強化生態多樣性功能」,卻在目前的能源政策影響下,有大規模劣化的可能!能源政策是國家發展的重大政策,應兼顧環境、社會、經濟、民生的可持續發展,但目前的能源政策為了追逐數字目標,從陸域到海域,執著於大規模的能源發電裝置開發,並且在缺乏完整環境資訊下,一昧地蠻橫前進。如新聞高度關注度的深澳與觀新大潭,和其他沒有被大量報導的案例,都一再顯現政治干預凌駕專業評估。我們相信能源目標的數字不該成為政府政策的唯一參考,除了任何開發都應有先期完備的環境資訊,更應同時納入節能與儲能的技術研發、核能各項隱性成本的揭露與處理、落實分散式公民電廠發展以及電價政策之調整等考量。
能源政策在此次公投再度成為焦點,但各方對於生態資源的討論欠缺,讓我們不得不再度發聲提醒,勿落入擁核反核的意識形態之爭,應務實地規劃,讓能源轉型能真正轉向永續發展之途,切勿躁進,使得生態環境成為犧牲品。
同時發表本會聲明如下:
「中華民國野鳥學會支持發展再生能源,但執行過程不可犧牲埤塘、濕地等自然生態環境,應有充分時間做調查、評估、討論,並發展節能、綠能與儲能的技術和法規,以及電價政策的修正,勿堅持於2025年完全廢止核能發電之法律約束,以兼顧民生與環保。」
*注1,106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民國106年全國發電量及占比(燃料別)。
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Desc.aspx?menu_id=6985
*注2,聯合國於1992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第一次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又稱為「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通過「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與「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作為人類落實永續發展的藍圖。「二十一世紀議程」付諸另外一項的行動,就是通過《生物多樣性公約》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該公約主要在解決因為人類的發展造成自然生態環境的改變,連帶地影響地球上很多物種的生存甚至滅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