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09:20:21理髮師

Negative

 
  我當在想,如果下次再遇見賤人方,那我是不是可以拿電話侵權的事跟他討回一巴掌?我真的很想,而且我可以用不理智的憤怒去爭取。他自己也知道理虧,但是這種小人一旦沾了甜頭,就會軟土深堀。他可能看起來不是這種人,但骨子裡絕對有這種劣根性,我太了解他了,否則他也不會私下逕自執行妨礙秘密的行為。

 為什麼這種人不會遭到現世報,即便沒有,至少也有損害吧,但看起來似乎沒有。我無法接受。或許是這個人受的是內傷,家醜不外揚,這當然是可能的。賤人嘛,總會有幾招賤術。

 我知道要放下,我知道我的寬恕是為了釋放自己的靈魂,我的憤怒無法解決問題,也無法讓人好看。我的怨恨只有瘀傷,沒有解脫。但是我真的太想太想看到賤人受苦受難。如果要公平,那麼犯錯的一併處置才對。這,就是不公平。

 我了解,我了解。如此下去,我的仇人名單只會不斷累積。昨天我突然在想,賴皮狗和大猩猩那個比較過份?他們兩個的重疊性太高,難分軒輊。無兒無女坐蓮花囉!我唯一能笑話他們倆的,就是這種可悲的遺憾話題。活該啊,若事事恣意妄行,事事如願,那要天理何用?剝削別人慣了,也是要出來還的吧,是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