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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貨店或稱柑麻店是我們6年級兒時的回憶。在還沒有超商的年代,零食、日常所需,甚至下課後的娛樂,就是巷弄裡的柑麻店。小學的時候
人到四十,不會再大聲譴責罪惡,他知道那是什麼,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於是他可以專心創造而無所遺漏。摘自《卡繆雜記》 6K,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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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案子,後來到設計,都挺順利,簽設計約之前,改過一次圖,之後正式簽設計約。出三大設計圖給業主後,第一階段業主付款也順利。但
時間非常奇妙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