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2 17:56:14傾聽

調解庭的春天-112-522

男人似乎明白他很難擁有所謂構成離婚的要件,因此做了很多退讓。
(這案件似目前有法官律師訴請大法官釋憲的 : 有過失一方要承擔較多離婚條件?)

只是,連書記官也覺得女人要求很多、得到很多?

女人的律師在調解成立筆錄結束後、私下頻頻向我道謝,因為我協助雙方成立了超過她們預期的離婚要求,但這是男人沒在勸諭下自己答應的(也或許是他預設可接受範圍內吧)。

我分開調解時,各自跟她/他們說 : 萬一調解破局,媽媽妳可能維持現狀的話,那是什麼情況? (各不來往了,各自負責孩子的生活,什麼都沒有。)
爸爸萬一法官開庭,卻無法得到你期待的,怎辦? (婚姻關係一直耗著,無法再結第二春?)
然後,跟她\他們說:妳們卻聽了對方的說詞而深深受傷,那日後如何做合作父母?

或許,不該讓痛苦的婚姻綁住人一輩子,但也不是任意想結束就結束,總需要付出一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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