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2 15:39:01pureson

台灣司法從黑夜過後所露出的晨光

阿扁夫婦的龍潭購地弊案、陳敏薰人事案判決定讞。
扁珍各被判兩個職務收賄罪,刑度分別為十一年、八年,各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五百萬元。
這是昨天台灣司法從黑夜過後所露出的晨光
讓小老百姓重新對台灣司法燃起一絲的希望
但是整個貪污集團就只是他們兩個人嗎?
當他們在貪污時
被阿扁認命作為行政院長和副院長的蘇貞昌和蔡英文難道不知道嗎?
如果蘇蔡二人沒有參與貪污
至少他們很可能知道
但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沒有制止阿扁的違法行為
這樣瀆職的官員現在還是台北市和新北市市長的候選人
如果他們”不幸“當選
人民的納稅錢安全嗎?
您願意接受瀆職的官員嗎?
您當然不願意!!!

國民黨推出來的人選不會做秀
也可能沒有對手會用謊言來騙選票
至少他們守法規矩做事
11/27讓我們用神聖的一票來作關鍵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