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5 12:30:43 鄭匡宇

全民搭訕運動八篇連載之六

新搭訕主義newest pick-up attitude


為搭訕正名


許多人一聽到推廣「搭訕」與改變人們對搭訕的刻板印象這樣的想法時,都會用懷疑的口氣問:「這該不會是鼓勵一夜情吧?這不是會讓社會大亂嗎?」


有這種反應的人(也是大部分的人),基本上,都是受了傳統社會僵化思維的影響,把「搭訕」這個結合了勇氣和良好溝通能力的行為,給妖魔化了。


試想,一個搭訕者要在短短的一到三分鐘內,靠自己的口才、舉止和臨場反應,贏得一個陌生人的信任,進而要到對方的姓名、電話和基本資料,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啊!許多號稱擁有群眾魅力的政治人物或演藝人員,都不見得具備這樣的自信和口才;因為他們已經習慣名氣和權力所帶給他們的優越感,而更加害怕主動和陌生人說話時被拒絕的痛苦。


因此,對於具備大勇氣和自己喜歡的異性搭訕的人,難道不該給他們一些鼓勵嗎?提倡搭訕,是希望能把「搭訕」當成是,認識陌生人的一個最直接而迅速的手段。透過搭訕,你將有機會認識一個也許能成為一輩子的好朋友,甚至終身伴侶的人,這應該是一樁好事才對。


對於搭訕的探討和推廣,其實本身就是一個觀念上的革命。我曾經和一位從北歐瑞典來的女性友人談到,我在台灣開課教授搭訕的事(她當然也是我在飛機上搭訕認識的啦!)。她的反應和大部分的台灣人一樣感到很震驚:「天呀!你怎麼在教搭訕啊;這種東西還要學嗎?」


雖然北歐人和台灣人有著一樣的反應,但其內涵卻完全不同。台灣人的想法是,搭訕是件不應該的事,所以不應該學,也更不應該教;北歐人則認為,陌生人之間不就是靠搭訕才得以認識的嗎?也就是說,當我還在這邊大聲疾呼要人們在咖啡廳或餐廳搭訕的時候,北歐或美加地區的人根本早就這麼做了。


在咖啡廳、餐廳或酒吧裡,他們除了一定會和坐在旁邊的人說上幾句外,遇到自己想要認識的人,是一定會上前攀談的。對他們來說,和自己想認識的人搭訕,不僅是「自然而然」的事,更是應該做的事,不做才不自然呢!


這位北歐朋友還很疑惑地問我:「那台灣人是怎麼認識新朋友的呢?」這讓我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們台灣人一定要經朋友介紹才能認識。」──這種回答多丟人啊!還真說不出口。


搭訕,是幫助你誠實面對自己的想法和感覺的一項高尚行為。很多人都有過類似的經驗:在大街上或是車站裡,見到了一位驚為天人或印象極佳的異性;你是多麼想認識對方,卻因為怕被拒絕、怕丟臉,而眼睜睜看著那個人在你的生命中永遠消失。你所能做的,只是在事後不斷後悔自責,並欺騙自己:「她(他)也許只是個虛有其表的爛貨」;或者,「下次也許還有機會再遇到她(他),如果有緣的話」……


也是依據經驗可知:不會的,你不會再遇到那個人的!你不把握當下,老天爺是不會再給你第二次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