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0 17:41:12公職達人

一般行政,TDR價格 證交所3階段把關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0日電)台灣存託憑證 (TDR)交投熱絡,價格漲跌也成為投資人關注焦點,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針對TDR有上市前審查、上市承銷前及上市後監理3階段把關。



證交所表示,在TDR上市前,會就其送件前3個月原股股價有無異常變化進行瞭解,一旦發現有異常,就不同意其上市;即便通過上市審查,在承銷前如果又發現原股股價有異常變動,證交所及券商公會有權要求該案件暫緩承銷,待原股股價異常變化情事消失後,再展開承銷相關作業。

在TDR上市後,證交所將持續按照現行的市場監視制度,公布注意或處置TDR資訊,提醒投資人是否有交易異常或TDR價格與原股收盤價折溢價異常情形;可進行信用交易的TDR在上市後股價波動過度劇烈,也將降低該TDR的融資比率 1成或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 1成。

對於TDR價格異常認定,是依據證交所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要是TDR辦理承銷前6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跌幅超過32%,或是有承銷前30、60及90個營業日的第1天與最後1天的收盤價漲跌幅分別超過100%、130%及160%,證交所為提醒投資人注意,會將TDR的名稱及交易資訊內容在市場上公告。

此外,為使TDR承銷價格的資訊充分揭露,除了證交所在審查時會要求承銷商將TDR承銷價格的訂定方式於公開說明書中說明外,券商公會更明訂TDR發行價格應該參考原股在國外掛牌市場的發行慣例,並考量TDR與原股報價的外幣與新台幣間的匯率。

溢價高於參考價格10%以上者,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案件、向券商公會申報詢價圈購公告及承銷契約時,應評估TDR價格訂定的合理性及分析產生溢價的原因,並於詢價圈購公告、承銷公告及公開說明書揭露。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買賣外國企業股票或其參與發行的TDR,仍須如同投資國內股票一般,瞭解公司的產業狀況、市場地位、經營團隊能力及過往營運績效,加上未來獲利、現金流量等發展潛力,綜合判斷承銷價格合理性。1000120

文章來源: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