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考上最多國家考試最高紀錄
高等考試考上最多國家考試最高紀錄
高等考試考上十七次均考上,十七次考上的金榜題名。
高等考試及格證書拾張,其中就有七次第一名。
乙等特種考試第一名及格證書一張。
全國唯一。
普通考試考上十四次均考取。普通考試及格證書十二張。丙等特種考試第一名及格證書一張。
張山水,高等考試考上十七次。普通考試考上十四次。乙等特考第一名考上一次。丙等特考第一名考上。
國家考試一共考上三十三次以上均考上。
張山水,高等考試及格證書拾張。普通考試及格證書十二張。乙等特考第一名及格證書一張。丙等特考第一名及格證書一張。
國家考試及格證書二十四張。
全國唯一。
張山水,陸軍砲兵學校觀測科結業。
張山水,分發海軍陸戰隊觀測官。任左營半屏山留守值星執行官。任琉球留守值星執行官。登上231艦聯合演習,登陸宜蘭蘭陽溪。基隆海岸,巡戈台灣海峽,太平洋,進入高雄港。
有人向我們說,考那麼多次做什麼,會占人家的名額。也有人向我說,只讀書考試,也許不一定會做事情。
有一次,他要上台北,連自強號車票都買好。我問他,為什麼時常到台北。他說重慶南路一段61號,我就信任。
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人事行政,
一O六年升薦任官等考試考取說明
一般行政
行政法
二十五題測驗,二題申論。考試內容,命題核心分四部。一、行政法基本法則。重點,依行政原則。比例原則。期待可能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權力行政。行政規則之類型。行政裁量權之界限。形成私法關係之行政處分。
二、行政組織法。重點,行政機關之意義。管轄。相互關係,行政法人。公物。公務員與公務人員。公務員之意義。懲處。公務員懲戒,新舊公務員懲戒法。司法官。學生與學校之關係。復審與申訴之不同。公務員服從義務。
三、行政作用法。考試重點核心。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解釋性行政規則之變更。行政處分之要素。第三人效力處分。行政處分之附款。無效之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之撤銷。行政處分之廢止。多階段行政處分。事實行為。行政契約。行政罰處罰態樣與規定。間接強制,直接強制。即時強制。行政罰與行政執行之合法性。正當法律程序。禁止不當聯結原則。意見陳述之實例。
四、行政爭訟法。本部重點分訴願。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考題核心。
1.訴願先行程序。(即訴願之前置程序)。訴願前置主義。(與訴願之前置程序不同)。替代訴願之程序。訴願提起之要件。行政機關得否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2.交通裁決之訴訟。簡易訴訟程序之特別規定。收容聲請事件程序。公益訴訟類型。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課予義務之訴。給付訴訟之要件。撤銷訴訟之要件。行政訴訟特色。
3.國家責任。一O六年考試的命題核心。行政上損失補償與損害賠償之不同。公務員不法行為。公有公共設施之欠缺。公務員消極不作為之責任。國家之求償權。
張山水考試事業出版社,所發行一O六年升薦任官等考試考取用書,使用輕易閱讀,一定考上。
張山水考試事業出版社 執行委員 吳淑蘭
委員 陳靖華
委員 張山水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