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薦任官等考試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必定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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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台北28℃。但是二十時,商店街,百貨公司,一樣平靜。和電視上的畫面成為對比。
2015年10月8日的現在,台北麥當勞已易主。報導,星國商人在經營,僅改變策略。
其實,從牛肉,豬肉,醬料,蔬菜,品質每況愈下。至於服務,更是鬆動。麥當勞不論誰主持,和總公司直接經營,簡直不可同日而語。真是天無三日晴,沒有三日好光景。
升薦任官等考試,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介紹專業科目。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本科各考二題實例申論。依然各四重點。
民法總則。一、財團法人。監護宣告。法律行為。強制規定。禁止規定。二、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意思表示。虛偽意思表示。詐欺。錯誤。脅迫。心中保留。三、代理。代理權之限制。目的性限縮。四、消滅時效。客體,效力。時效期間。誠實信用原則。
刑法總則。一、犯罪行為。犯罪構成要件。期待可能性。違法性認識錯誤。故意,過失。原因自由行為。信賴保護原則。二、正犯,共同正犯,共犯。三、刑罰。數罪併罰。想像競合。四、可罰違法性理論。接續犯,犯罪之競合。
戶政
民法總則與親屬篇。一、監護宣告。法律行為之標的。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虛偽意思表示,錯誤。法定代理。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消滅時效。誠實信用原則。三、結婚之實質要件,形式要件。認領,收養,婚生子女,準正。子女之姓氏。非婚生子女之姓氏。法定代理。子女特有財產。監護。監護事項。
四、例題。1.父母(法定代理人),以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子女名義購置之不動產,其效力。債權人得否聲請執行。2.甲男十九歲,乙女十七歲結婚,二人是否具有行為能力。其為未成年人能否定立夫妻財產制契約。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雙方同意離婚是否有效。
張山水考試事業出版社,所發行年度考取用書。真正實力考取用書,輕易閱讀,極可考上。這是事實。絕對不是坊間其他用書所可比擬。
祝福各位同仁,下集簡介,高等考試考上最多均考上,國家高等考試考上最多均考上,最高紀錄保持者。看他如何考上高等考試。敬請參觀指教。
張山水考試事業出版社 社長 陳靖華 敬上
總監 張山水 敬上
201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