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1 09:39:42love chen
春城何處不飛花
本月六日「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性交易罰娼不罰嫖將告失效!此前行政院希望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以便有效管理,可是地方政府無人正面看視此事?於是…
本來當成熟之婦女為男性提供性服務時(反之亦然),祈望能有安全與衛生之事前準備與事後防範,以及要求事中之服務品質,這在食色性也,與古老中國、人類世界中,性之進行早已存在發生‧
當地方政府不能,中央政府無能(無有可能)時…有辦法的男女自然各憑本事各取所需,稍為缺乏魅力、能力者,只能以金錢來換取…何況性之交易除了金錢外尚有種種之交換,不管是愛情、權勢、其他…
這些如非惡勢力介入掌控人之自由,皆為自然物種生理所需(人類更優於其他物種)‧
人何以不能視以為是太陽下之事務?(雖然常在月夜下進行)‧
人之避談推諉者,因為是裸露軀體之事!除去衣冠,終究是暗裡所為,比擬禽獸吃虧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