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7 14:15:33love chen
女性的使命(二)
看外籍配偶增長,不禁要問:我國適婚女性都到哪去了?
眼界提高?無人問津?或為事業打拼,墜入不婚族?
知識水準之提升,應有為國家、社會盡一份力量之責任!
名位、薪水高低可以倚靠乎?主要在適性、互補,人可靠、值得信賴!
所以適婚女性應抓緊時間,製造有利機緣!國家、社會、團體、家庭,亦須同為重視!
適婚女性應在適婚時期婚嫁!為我、家庭、社會、國家,營造新生命!繁衍、茁壯我中華民族.
女性在二十歲進入社會或尚在學,即可留意身邊之男性.
(1)十八歲高中畢業,入社會做事兩年,二十歲可結婚;二十一歲生、二十三歲生,五年親自撫育子女,二十八歲可外出工作。
(2)二十二歲大學畢業,進入社會做兩年事,二十四歲可結婚;二十五歲生、二十七歲生,五年撫育子女,三十歲可再出外工作。
(3)讀研究所兩年碩士畢業,二十四歲工作兩年,二十六歲結婚;二十七歲生、二十九歲生,五年撫育子女,三十二歲可再外出工作。
(4)讀博士四年約二十八歲畢業,工作兩年三十歲可結婚;三十一生、三十三生,五年撫育子女,三十六歲可再外出工作。
如此既將人生大事做好,家庭、婚姻、子女周全,工作、事業亦得發展!
個人注意自己之人生計畫,家庭、社會、國家,同為注意分子之進展,為自己也為別人;雖有不可知之變化,但事在人為,在盡心力!大焉者,豈可以機命搪塞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