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5 11:29:11love chen

為警說言

聯合報九日刊登:北市警員為勤務查緝外勞,跨坐於女外勞身上;十四日「台灣移工聯盟」等團體抗議之,謂執法過當!想警察為行使勤務之種類千種,對應之人多樣,何種變化事先無法預知,為工作順利講究方法當然,然第一要能自保,其次為對應事物之處理,此事之外勞雖為女性亦不可輕侮、輕視之,力之大小不因個體之大小而對等之,警有其合理之懷疑而行其行為,對方反抗下必然須尋求有效之壓制,何為有效壓制?就是完全在我可控制之下的情況,此不是在旁看戲之人可以隨意批評的,也許旁觀者看來,大男人騎在女性身上不雅,當行動在電光石火之間,要求的是快速有效!也就無法講究姿勢,前不久不是有警押解人犯因疏忽致己喪命之事?所以說事情母需過於苛責,所謂人權在保護多數之好人,若太偏就犯罪者,那無辜者之人權誰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