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4 12:00:00zsazsazsu
以惡小而為之
凌晨五點在和平西路與寧波西街口,未依規定待轉,被警察攔下,吃了張紅單。
e04!忍不住口出惡言,凌晨五點,有沒有搞錯。
除了罵髒話抒洩情緒,也不禁懊惱,應該可以避開的,這裡的避開當然不是笨到去待轉,而是招子放亮,遠遠看到有警察就要快閃,尤其牠們並不是躲在暗處,我理應看到才是。
這陣子真的要注意,館前路與襄陽路口也有警察清晨就在抓未依規定待轉的機車,以前我也是直接左轉,直到某天看到一堆車居然在待轉區,才知道這些吸血條子居然做業績做到這個時段來,好樣子,凌晨五點。
幾週下來,這樣的取諦確有成效,大家都知道有條子在找碴,也不觀望了,乖乖待轉,不過這可不是
條子樂見的,牠們不是要民眾養成無時無刻遵守交通規則的觀念,而是要業績!所以現在改守在襄陽路上,來抓從重慶南路未待轉的機車。只是我萬萬沒想到,連家裡附近,不是主幹線的路口也被列為賺業績的路線。
我知道像我這樣選擇性守法的觀念是有所偏差,照理說遵守交通規則應該不分時段不分地點,難道清晨就可以闖紅燈、超速、酒駕嗎?當然不行,那紅燈右轉呢,機車未待轉呢,可以。
這種「以惡小而為之」的標準,可以說是「人性」,也可以說是「劣根性」,說真的,若所有交通規
則能24小時,無所不在地嚴格執行,或許能導正這種劣根性,不然在進化成聖人之前,僥倖的心理還是在所難免吧。
回新竹的客運上,還是覺得被罰的不甘願,如果今天我有錢有閒,在牠們執勤的路口前舉個牌子:「前有警察攔檢,請依法至待轉區」,不知警察會不會感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