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0 02:21:09frank
[我們的社會] 都市更新 vs. 居住正義
[ 都市更新 vs. 正義 ]
我把 John 轉寄給我關於「文林苑」的「都更案」以及今天內政部長關於此事的回應的報導轉貼於此,做為對台北市政府的譴責與抗議。
整個政府上行下效,在「一切合法」、「歡迎提告」的指導原則下,無論輿論如何譴責,台灣的選民是健忘的,大選剛過,這些官員一點也不在意,排天倒海的責難挺個幾天就過去了。即便事實如此,我也要譴責這個粗暴與蠻橫的政府決策與作為。
文林苑爭議 李鴻源:居住不正義的表象
作者: 陳沂庭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2年3月29日 下午2:58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強制拆除引發爭議,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29日)表示,這起事件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內政部會檢視文林苑個案的所有過程,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到立法院。
內政部長李鴻源29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如何落實居住正義及政府當前住宅政策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情形」,但朝野立委多聚焦在「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到強制拆除的爭議事件。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時表示,今天委員會談的是居住正義,昨天卻發生文林苑事件,是否有點諷刺?李鴻源表示,文林苑都更案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
李鴻源在答復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也指出,假如拒遷戶在都更計畫訂定前便表達異議,應該可以將其劃出都更範圍。目前要釐清的是,在沒有定案以前,拒遷戶究竟有沒有表達不同意見?或是沒有表達不同意見就被視為同意?
對於多名立委關心內政部是否會追查都更案審議過程,李鴻源強調,文林苑個案是台北市政府的地方權限,但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會主動檢視所有過程,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他說:『(原音)我們剛剛答應會在1個月內把檢討報告送到大院來。』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也說,目前最大爭議是在審議過程中,拒遷戶因不曾參與相關會議,沒有正式表達不同意見。他認為,現在除了要釐清是哪個環節沒有讓拒遷戶陳述意見;對於沒有表達意見是否等於同意,也可以討論。未來營建署會將此案當成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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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案是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合法民宅的首例 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民主體制就是要防範集體吞食個體。要照顧最大多數人的權益,但少數人的居住正義也不能因此被犧牲少數服從多數不適用於個人的財產權,否則全民投票將郭台銘、王雪紅的財產平分給國人,可以嗎?
「文林苑」預售住戶還沒點頭的地 一切竟合法,當時每坪售價平均四十五萬元,規劃九十多戶,半年內住家部分已銷售一空;扣除原住戶後的總銷金額約十二億元,成本約十億元,建商獲利約兩億元。
王家的房子是獨棟透天,既不是老舊公寓裡的其中一戶,也不在建案正中央卡住關鍵位置,而是位在邊邊角角,完全沒有必要非納入改建區塊不可。王家既然深愛自己的房子,不想搬,也不想和建商一起玩都更,擺在一邊也沒有礙到誰,憑什麼,要拆他們的房子?因為阻撓了建商的利益嗎?
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
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建商只要把王家二戶排除在更新單元外,就可以盡快實施都更了。(文:陳芃/圖片資料來源: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提供)
2012年 03月29日
文林苑都更案出現兩家王姓釘子戶,市府根據法規昨強制拆除,引來300名學生及民眾到場聲援,抗議民眾遭警方強力抬走。王家大兒子帶著2個女兒,捧著神主牌、父母遺照走出,強調都更不合理。被驅離的學生、民眾後來又回來在工地外高喊:「和平守護,警察違憲」。搬家公司、工程人員則進入工地,搬運王家的家俬。
剝奪弱勢財產權
我們必須堅定地表達嚴厲抗議:市府的《都更條例》第36條違憲,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王家可以控告市府違法並要求國賠,同時聲請大法官釋憲。顯然文林苑具有指標的意義,全台的都更案都在看這件事的發展。如果市府最後勝利,將有更多受害人的財產權將被侵犯;如果市府敗訴,以後都更的速度將大受阻礙。這就是集體發展對抗個體權利的典型案例。
猶記有位中國學者來台參觀後為文指出:台北的老舊面貌比中國一線都市的嶄新市容落後,但這表示台灣沒有人的私有房舍會被侵犯強拆。我們正在為我們民主憲政體制得意之時,卻發生《都更條例》嚴重侵權的事例,怎不令人慚愧?
《都更條例》是三種心態的表現:
一、急於翻修成嶄新的市容,相信是受中國快速發展的刺激。
二、建立市長自己的功業,為將來更上層樓打穩基礎。
三、有些釘子戶確實貪婪惡劣,拗到最後建商失去耐性,釘子戶就可以得到比別人更大的利益。這是市府修訂法規強制搬遷少數釘子戶的原因。
但是,即使少數拖累多數,也不能以剝奪少數反對者的財產權利來完成公共利益。民主體制就是要防範集體吞食個體。少數服從多數不適用於個人的財產權,否則全民投票將郭台銘、王雪紅的財產平分給國人,可以嗎?
文林苑的受害人包括:原居民已租屋居住,不知道何時可以搬回?建商已賣完所有的預售屋,現在不能動工,損失慘重。預購人頭期款都繳了,完工遙遙無期。釘子戶被強制遷拆,欲哭無淚。
四方皆輸暴醜態
這個四方皆輸的結果是政府的責任,修法導致建商肆無忌憚地對付少數反對者,是公權力在背後支持建商的官商結構粗暴侵權的負面示範。
其實,房子不只是家的住所,也是居民記憶、情感、人格發展和維持尊嚴的堡壘,公權力是不可侵犯的。市府宜趕快懸崖勒馬,重新修法規定務必全體住戶都同意才能都更。
社論-文林苑強拆民宅 維護了誰的利益?2012-03-29 01:17中國時報【本報訊】
家,是一個人的堡壘;住宅,是擁有者的個人資產。小偷跑進屋裡偷東西,可以報警抓起來判刑;怎麼建商打著都更的名義,就可以拿走小老百姓的房子,而政府還幫忙拆?
雖然歷經兩年多的抗爭,雖然獲得許多民眾與學生的聲援,但拒絕拆遷的王家仍然挽救不了自己的祖厝;台北市政府昨天針對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迄未搬遷的兩戶,終於進行了強制拆除。王家成員看著老家被拆,滿懷心酸與無奈。
台北市政府對此舉振振有詞,表示建商拿到建照已兩年多,由於王姓住戶持有的兩棟透天厝不願參與,讓其他卅六戶原住戶至今仍租屋暫居他處。台北市長郝龍斌說,不能讓其他卅六戶的一百多名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在五%和九五%之間,市府必須有所選擇,市府依法執行,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並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公布施行。依《都更條例》第廿二條規定,達到一定比例之所有權人數及土地、建物樓地板面積等條件,即得提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審議,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核定實施。
王家所提疑義經訴願駁回後,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因此在法律條文上已無翻案空間。但是,坦白說,現行《都更法》的立法宗旨,本來就是為了促進都市更新,因此規定有利於開發改建,對人民的私產及居住權是否有所侵犯,卻是值得進一步檢視的議題。
過去以來,為了公共利益而強制徵收私有土地,雖然也多次引發當地民怨與抗爭,尤其徵收價格與市價有差距時,但這畢竟是為了公眾利益─包括興建公園、學校、道路等等,因此基於國家開發造福社會的考量,一般仍支持公權力的執行。
但這次的情況卻不一樣,成就的不是公益,而是建商的私利;而建商的私利是否可以凌駕小民權益,卻很值得商榷。
建商把這塊區域規劃為建案,雖然其他卅六戶住戶同意改建,並且期待住進新房,但問題是,王家的房子是獨棟透天,既不是老舊公寓裡的其中一戶,也不在建案正中央卡住關鍵位置,而是位在邊邊角角,完全沒有必要非納入改建區塊不可。王家既然深愛自己的房子,不想搬,也不想和建商一起玩都更,擺在一邊也沒有礙到誰,憑什麼,要拆他們的房子?因為阻撓了建商的利益嗎?
建商聲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釘子戶,王家澄清是為了自力救濟,才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其實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過。王家是以開價求自保,相對的,建商在沒有取得王家同意下,仍然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包括王家的土地,這樣可以嗎?
市府表示不能為五%犧牲九五%的權益,但也有同意都更戶投書本報表示,建商完全沒有告知王家拒絕參與都更的事情,等他們家被拆了,才知道還有不同意戶存在,而建商竟在還沒談好的情況下就先拆了同意戶的房子。如今他們已在外租了三年房子,同樣也是受害者。
推動都市更新固然可以改善社區環境,但多數可以替少數作決定到什麼程度,卻可以有很大的爭議空間,甚至可以打憲法官司。近年來不願參與都更卻被迫拆屋、搬家的受害者也不少,甚至已有「都更受害聯盟」發起連署,要求廢除《都更條例》第廿五之一條、第卅六條及其補充規定。他們認為《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是一種暴力,違背憲法人民有居住自由的權利。
建商買下一塊土地,就可申請將周圍更大區域的房地都申請為都更範圍,要求民眾同意參與改建,甚至讓民眾飽受建商業務員的騷擾,在得到大多數住戶同意後,再靠公權力強拆少數拒遷戶的房子。建商目的不外獲利,但請問政府官員,當怪手對著王家挖下去的時候,自己真的問心無愧嗎?這樣做,豈符公道正義?又維護了什麼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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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12:52 PM
Subject: 士林王家都更啟示錄
我見我思-2012-03-28 01:02中國時報【何榮幸】
星期天帶女兒去散步時,看到了被稱為「都更釘子戶」士林王家掛出的「家,不賣也不拆」布條。女兒的眼神充滿疑惑,我說,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台北市政府、建商應該尋求不需要強制拆除王家的都更方案,如果這座城市懂得尊重每個人的居住人權,那才是值得下一代安身立命的歸宿。
台北市政府十九日貼出公告後,公權力依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拆除士林王家已箭在弦上。星期天晚上的捷運士林站,因而出現了針鋒相對場景,關切此案的學生們拿著大聲公,分發傳單聲援,幾位在地住戶則與學生爭辯,抨擊釘子戶阻礙都更,偶有好奇的路人循線前行到王家一探究竟。
表面上,這是「三十八戶VS兩戶的戰爭」,士林文林苑案已經搬出等待重建的三十八戶,當然希望政府申張公權力,儘速依法完成都更好讓他們回到新家;從頭到尾都強調沒意願參與都更,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則希望被排除在都更案之外以守護家園。
站在現場觀察,王家是土地產權獨立、自成一格的二樓透天厝,並非牽一髮動全身的集合住宅,將王家畫出雖會讓建商利益受損,但不至於影響都更案進行,也不會影響三十八戶回家。至於建商刊登業配廣告宣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王家也已澄清是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被迫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以試圖自力救濟,但王家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
既然如此,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儘管二月十日營建署會議曾提出改變上述僵局的若干方案,但建商以九十戶權益進逼,市府則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為由發出強拆公文,使得此案眼看就要成為台北市第一起強拆有人居住的合法民宅案例。
聲援王家人士已將此案層次提升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強拆條款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違憲」;事實上,即便是依法行政,士林王家是否已達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規定的非拆不可程度,仍有一定的商榷空間。根據法令,變更都更計劃只須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市府若能積極協調此案三十八戶,找出尊重居住人權的局部變更方案,將可避免以都市更新為名產生的都更悲歌。
離開王家門口之際,我跟女兒說,希望這個故事的結局,是每個人都能平等住在這座城市中,而不是建商、多數人與公權力使用都更這項武器逼迫少數人投降。
不到五歲的女兒一臉茫然,但我知道她將來長大後,不會忘記現在看到的抗議景象,而且會牢牢記住這個故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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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12:50 PM
Subject: 文林苑的故事
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2012-03-28 12:20新聞速報【禾】我來說文林苑的故事。也許我們應該從都市更新開始談起。也許我說的有很多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所謂的都市更新,說到底就是指把老舊的建物拆除,然後蓋新建物。這本來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家要怎麼蓋、要怎麼拆,只要我能取得建照,沒人可管。但上述情形是指獨棟透天厝的情形,社區別墅、住宅大樓由於住戶往往只取得建物的部份產權(除非是那種地主擁有整棟大樓產權的情形),所以要拆除建物,理論上必須全體住戶同意才行。
然而一個家庭內兄弟姊妹都會不合,何況是一群各有其志的住戶要達成蓋新建物的共識?因此理論上拆舊建物蓋新建物很簡單,實際上難上加難,非常少見。
由於建物老化對於都市景觀乃至都市生態都有影響,所以政府就介入建物更新的過程,提出「都市更新」,以政策方式鼓勵大家拆舊蓋新。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提出容積率的獎勵。
所謂的容積率,就是指一塊土地上,建物可以蓋出的體積比,而這跟都市計畫有關。想想假設你住在小巷子裡,結果巷子內有地主一口氣蓋了50層樓高的高樓,我們先不討論安全問題,光是那棟大樓每天上下班的車潮,保證就可以塞爆巷子。因此容積率限制就在於避免這種鳥事的發生。
政府鼓勵建物更新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放寬那塊土地的容積率。原本這棟建物的土地的容積率只能允許建物蓋4層樓,市府放寬如果土地上超過一定年限的建物要拆舊蓋新,那麼新大樓可以蓋到8層樓。原本的住戶不但每戶的坪數不變,還多了4層樓可以讓大家分。這多出來的4層樓,就是建商的甜頭,建商願意找住戶來推動都市更新,關鍵就在於這多出來的容積率。
在這情形下,損失最多的往往是一樓的住戶。因為台灣老建物一樓通常都是店面,然而都市更新後多半被改為純住宅大樓,一樓變成大廳,根本沒有店面可言。就算設了店面,也往往不合一樓店家所需。
為什麼?因為公設比。政府規定大樓要有一定的公設比,然而早期建物的公設比非常低,權狀上的土地面積幾乎就是實際上可用的土地面積,然而政府的公設比政策基本上是調高不調降,所以現在新建案的公設比都很高,30%已經算是很少了。對二樓以上的住戶來說,公設比高只是住的地方變小一點,比較不方便,但是房價會漲,划得來。一樓的店面實際使用面積一旦縮小,很可能生意就大受影響,影響權益太大。
因此在都更案當中,一樓店面持有人幾乎都會反對,特別是像機車行這種非一樓不可的老住戶,幾乎都不會同意。
那麼下一步就是建商把一樓住戶的產權買下來。但這樣局勢就變成一樓住戶拿翹,他可以獅子大開口,就算喊價超乎市價太多,大家也沒皮條。
因此我們新的都更法,學習日本,採用多數決而非共識決的方式辦理都更。根據台灣的辦法,只要支持更新的住戶超過85%,就可以開始都更,不用理會那剩下的15%,如果廠商趕不走,政府還要代拆。但是錢還是要給,因此由新建案的推動者(通常就是建商)找個估價師來估價,然後依估價師的估價報告塞錢給15%住戶,就這樣了事。
結果這下輪到建商拿翹。我搞房地產研究的朋友最近講了很真實的案例:有個都更案建商委託的估價師,開出了一樓店面估價報告,竟然每坪只有30萬。這根本是叫人家跳樓嘛!!!
這就是我那位朋友的研究領域:他在日本拼的碩士學位,就是主修日本目前新的估價辦法,試圖提出一個合理的價格,讓大家可以依循。這是題外話了。
文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這其實就是惡法。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我不知道這件事後面還會有怎樣的抗爭,但是我會盡力支持,網路上傳傳文字只是順手之勞,有遊行的話,請假都會去。因為我也正在看房子的年紀(週末都在看房子),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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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12:37 PM
Subject: 都市更新等於亂拆、賤賣你家?
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士林王家3月22日在家門口舉行記者會,由王家王廣樹向媒體表達不願意都更的訴求。(圖/中央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靠近文林北路、台北捷運淡水線高架段下的文林苑都更案,聲援王家的群眾與學生從昨晚就開始集結,希望此事有所轉圜,但今(28)日早晨警方開始採取強制拆除動作,現場爆發衝突。台北市政府則指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對於相關團體集結聲援,深表遺憾。
文林苑都更案起源於樂揚建設辦理台北市士林區一處老舊社區都市更新案,但在未完成跟兩戶王姓屋主的協商下,依舊進行辦理都市更新。根據消息指出,王家六代在當地居住時間超過百年,房屋土地皆合法取得,在被建商都更前才重新整修好房子,在不知情下被建商劃入都更範圍;建商則以「維護多數都更辦理戶,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拆除。」
相關人士憂心,由於此案是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合法民宅的首例,一旦開了先例,其他台北市內都市更新爭議弱勢住戶更加失去保障,而古蹟旁老舊建築群也面臨建商都更圍剿。
因事件不斷擴大,維基百科已出現「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的條目,網路上更有「都更釘子戶背後的關鍵奧秘」懶人包,另外,知名導演戴立忍也在臉書上擺上相關連結。
根據相關報導,由於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然而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這次樂揚建設所申請劃定都更範圍並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反而只是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的比例只有57%,過不了都更的門檻。但是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參與,比例拉升至91%,變成建商可以強拆取地。
針對此事,樂揚建設曾表示,都市更新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採取多數決,經過都更處准予核定實施都市計畫,同意人數均屬絕大多數。至於文林苑都更案,樂揚建設指出,指控者(士林兩戶王家)絕非所謂都市更新受害人;此案經核准實施該計畫至今,兩戶王姓人家拒絕搬遷,造成該更新區域已經搬遷之絕大多數人新屋無法興建的痛苦,「應該也是抗議強制拆除條文不合法之虞,要另行關心的事項。」
其實,今年2月中旬,營建署與王家、已遷出戶、樂揚建設等曾共同召開都更輔導會議,營建署當時也期許北市府尋求解套方案,研議毋須強拆王家、解決文林苑現有周邊道路消防安全、以及處理都更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問題,使得已拆遷戶土地可以進行迅速執行都更、而王家可以保留、消防道路寬度不足問題可以一併解決的三贏方案。
今年2月25日,青舵獎頒獎典禮,總統馬英九親臨頒獎,前青舵獎得主余浩瑋應邀演出,演出後向馬英九送上一份關於「士林王家」、「紹興社區」的立牌,中間大寫「公平正義」字樣,希望總統傾聽弱勢族群的聲音。
但整起事件依舊演變成今日警民對峙的態勢。27日晚間起,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在臉書上陸續發布警方將前來拆除的訊息,希望召集對議題感興趣的大眾一同抗爭,拒絕拆除王家。
28日凌晨約4時許,有近約上百名警力集結,而也有超過200民眾團聚擋在王家門口,高喊口號及唱歌,以和平方式表達抗議之意,但之後仍爆發衝突。警方在 6時30分左右架設圍籬,將外圍民眾隔離,甚至連媒體也無法進入;約7時30分許開始以優勢警力架走抗議群眾,並以公車載走。
網路上則有大量熱心網友提供線上現場直播,在PTT也引發熱烈討論,言論約有八成以上反對政府的強硬手段。
台北市政府則指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對於相關團體集結聲援,深表遺憾。
有人評論,在面臨合法私有土地無法獲得保障,而附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屬的建物上,仍高掛有「人權大步走,生活更快活」的大幅廣告,對比之下,格外諷刺荒謬。且憲法保障人民居住權,而文林苑事件,似乎也暴露都更法違憲問題。
原文網址: 文林苑爭議 建商透過都更欺凌弱勢? (第3頁/共3頁)|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3/28/91-2798902_2.htm#ixzz1qNoMEQ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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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April 21, 2010 6:10 PM
Subject: 地價、房價狂飆,真的是一句「供給與需求」就能解釋的嗎?
天下 2010-04-21 第445期
三大怪象!都市更新等於亂拆、賤賣你家?
陳一姍.熊毅晰
有一天,你一覺醒來,你的家被劃定都市更新;有一天,你翻開報紙,你家旁邊的土地標了天價,你再也很難換屋。曾幾何時,我們的土地,變成了別人的豪宅。當薪水不漲,房價節節攀升,我們該向誰發怒?要如何抑制炒地、炒房?
怪象:十年的房子被都市更新
趙醫師:我沒有什麼條件,只是房子不要拆
對台大醫學院畢業,太太還當過衛生署高官的趙醫師而言,活了七十年,從來沒有這麼弱勢過。兩年前,一位陌生人找到他板橋的診所說,相中他仁愛路杭州南路附近的房子要做都更。「我的房子蓋好才十年,兩個小孩住的好好的,根本沒興趣,就不理他。」之後,他收到說明會通知,也都沒去。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通知,十年新的房子已被台北市政府以「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劃定更新。
過了沒多久,他又收到建商的通知,知道自己雖然沒有出席說明會,但「在律師的見證下,已被代抽,分配到後棟六樓,與地下第六層的車位」。原本幽靜的生活環境,突然變成二十八層住商混合大廈裡的二戶。趙醫師這才知道,即使沒有他同意,五分之三的鄰居就可以決定他的命運。而他的房子,關係到面積可否達一千五百坪,建商能否拿更多容積獎勵。
「我已經老了,根本不在意賺不賺錢,我沒什麼條件,只是想保住自己的房子而已,」已經退休的他,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第一次變成陳情人。在會議上,他得以陳情三分鐘。
怪象:市價兩千多萬,建商估價只有八九六萬
機車行老闆彭龍三:我是用肉身在擋推土機
彭龍三用他指縫間有著油污的手,翻著手上一大本一大本的都更資料。第十年了,從民國八十九年,位在捷運永春站旁的機車行及二樓住家,被政府劃定為都更區後,彭龍三生活從此大亂。
彭龍三是住在這裡的第三代,當年阿公從新竹走了三天三夜落腳到台北當佃農,靠著耕者有其田翻身,分到土地。到了父親這一輩除了種田,又開了機車行迄今,一家人吃穿都靠這間店面。
新設計,都更建商分五一%,地主住戶分四九%,他原本二十二坪的店面,都更後只分到十五.六坪,與補償金一八○萬。很難再開店,一家居住空間也變小。他更氣的是,目前市價兩千多萬的店面,在建商五年前的估價裡只有八百九十六萬。他不平,向政府索取估價報告,卻不行。
負責該案實施的森業營造建設開發部經理李政道說,這個案子是九四年送的計劃,當然是以當時的估價。目前森業和彭龍三正在相互提告中。
彭龍三感慨地說,住戶陸續都遷走了,加上漫長的抗爭,老社區已經瓦解了。他的生意也大受影響。「我知道,這個案子拖最久,推土機要推,我們一定是第一個,我是用肉身在抵擋推土機,」他說:「但我要保住我的家。」
怪象:綠地消失,豪宅聳立
作家古蒙仁:此生已註定無望
三月底天母聖道兒童之家的標售,被譽為天母新地王的誕生,作家古蒙仁憤怒地在報上喊出「此生已註定無望」。三十年前,古蒙仁從大直一直找到天母,看上天母到處都是綠地,矮矮的台銀美軍顧問團宿舍,低密度開發的特質。許多天母人都跟他一樣。
但這十年,天母的天空快速被遮蔽了,先是《中央日報》被標走,蓋了三十層的大樓;士林紙業也蓋起來;天母公園旁的台銀宿舍全被買走,現在都在蓋一棟又一棟三十多層樓的豪宅:「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市計劃沒有限制高度,現在走在天母會覺得自己好像走在曼哈頓,到處都是摩天大樓。」
古蒙仁只有一間房子。對他而言,房價上漲毫無意義,他不可能賣掉,因為賣掉之後,就再也買不起了。「對土地問題,政府一點因應對策都沒有,我真的很痛恨政府沒有一點社會正義,沒有一點作為。」
每個人都該有一首屬於自己的心曲。曾幾何時,台灣中產階級的心曲,因為土地,正慢慢地變調為一首首無奈、憤怒與絕望的歌。
連前中研院長李遠哲,上週末都在建商好友的慶功酒會上說,「現在台北的房價高得連中研院士都買不起。」影響所及,連中研院想請海外學人回國擔任院士,他們都因買不起房子而拒絕。
三月二十六日,二十一年前帶領群眾夜宿忠孝東路無殼蝸牛運動的李幸長,再度與群眾走上街頭。
「政府只會徵詢企業大老、建商公會的建言,從未聽聽大多數想有個住所安身立命百姓的心聲,更未曾對中下勞工、弱勢族群的房事有過關愛的眼神,因此我們只好自救,集結公民社會的力量,讓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正視我們這些『庶民』的苦痛,」無殼蝸牛聯盟聲明:「年底要用選票表達憤怒。」
吳敦義卻回應,房價是市場供需決定,台北精華區房價,「我沒有能力也不該打壓。房地產是火車頭工業,現在好不容易有點火苗,要是打下去,全民經濟會『down』下來。」
地價、房價狂飆,真的是一句「供給與需求」就能解釋的嗎?為什麼從老醫生,機車行老闆,到作家,這些原本不是弱勢的人,都這麼憤怒?
我把 John 轉寄給我關於「文林苑」的「都更案」以及今天內政部長關於此事的回應的報導轉貼於此,做為對台北市政府的譴責與抗議。
整個政府上行下效,在「一切合法」、「歡迎提告」的指導原則下,無論輿論如何譴責,台灣的選民是健忘的,大選剛過,這些官員一點也不在意,排天倒海的責難挺個幾天就過去了。即便事實如此,我也要譴責這個粗暴與蠻橫的政府決策與作為。
文林苑爭議 李鴻源:居住不正義的表象
作者: 陳沂庭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2年3月29日 下午2:58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強制拆除引發爭議,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29日)表示,這起事件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內政部會檢視文林苑個案的所有過程,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到立法院。
內政部長李鴻源29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如何落實居住正義及政府當前住宅政策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情形」,但朝野立委多聚焦在「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遭到強制拆除的爭議事件。
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質詢時表示,今天委員會談的是居住正義,昨天卻發生文林苑事件,是否有點諷刺?李鴻源表示,文林苑都更案是居住不正義的一個表象。
李鴻源在答復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時也指出,假如拒遷戶在都更計畫訂定前便表達異議,應該可以將其劃出都更範圍。目前要釐清的是,在沒有定案以前,拒遷戶究竟有沒有表達不同意見?或是沒有表達不同意見就被視為同意?
對於多名立委關心內政部是否會追查都更案審議過程,李鴻源強調,文林苑個案是台北市政府的地方權限,但內政部身為主管機關,會主動檢視所有過程,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他說:『(原音)我們剛剛答應會在1個月內把檢討報告送到大院來。』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也說,目前最大爭議是在審議過程中,拒遷戶因不曾參與相關會議,沒有正式表達不同意見。他認為,現在除了要釐清是哪個環節沒有讓拒遷戶陳述意見;對於沒有表達意見是否等於同意,也可以討論。未來營建署會將此案當成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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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案是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合法民宅的首例 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民主體制就是要防範集體吞食個體。要照顧最大多數人的權益,但少數人的居住正義也不能因此被犧牲少數服從多數不適用於個人的財產權,否則全民投票將郭台銘、王雪紅的財產平分給國人,可以嗎?
「文林苑」預售住戶還沒點頭的地 一切竟合法,當時每坪售價平均四十五萬元,規劃九十多戶,半年內住家部分已銷售一空;扣除原住戶後的總銷金額約十二億元,成本約十億元,建商獲利約兩億元。
王家的房子是獨棟透天,既不是老舊公寓裡的其中一戶,也不在建案正中央卡住關鍵位置,而是位在邊邊角角,完全沒有必要非納入改建區塊不可。王家既然深愛自己的房子,不想搬,也不想和建商一起玩都更,擺在一邊也沒有礙到誰,憑什麼,要拆他們的房子?因為阻撓了建商的利益嗎?
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
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建商只要把王家二戶排除在更新單元外,就可以盡快實施都更了。(文:陳芃/圖片資料來源: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提供)
2012年 03月29日
文林苑都更案出現兩家王姓釘子戶,市府根據法規昨強制拆除,引來300名學生及民眾到場聲援,抗議民眾遭警方強力抬走。王家大兒子帶著2個女兒,捧著神主牌、父母遺照走出,強調都更不合理。被驅離的學生、民眾後來又回來在工地外高喊:「和平守護,警察違憲」。搬家公司、工程人員則進入工地,搬運王家的家俬。
剝奪弱勢財產權
我們必須堅定地表達嚴厲抗議:市府的《都更條例》第36條違憲,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王家可以控告市府違法並要求國賠,同時聲請大法官釋憲。顯然文林苑具有指標的意義,全台的都更案都在看這件事的發展。如果市府最後勝利,將有更多受害人的財產權將被侵犯;如果市府敗訴,以後都更的速度將大受阻礙。這就是集體發展對抗個體權利的典型案例。
猶記有位中國學者來台參觀後為文指出:台北的老舊面貌比中國一線都市的嶄新市容落後,但這表示台灣沒有人的私有房舍會被侵犯強拆。我們正在為我們民主憲政體制得意之時,卻發生《都更條例》嚴重侵權的事例,怎不令人慚愧?
《都更條例》是三種心態的表現:
一、急於翻修成嶄新的市容,相信是受中國快速發展的刺激。
二、建立市長自己的功業,為將來更上層樓打穩基礎。
三、有些釘子戶確實貪婪惡劣,拗到最後建商失去耐性,釘子戶就可以得到比別人更大的利益。這是市府修訂法規強制搬遷少數釘子戶的原因。
但是,即使少數拖累多數,也不能以剝奪少數反對者的財產權利來完成公共利益。民主體制就是要防範集體吞食個體。少數服從多數不適用於個人的財產權,否則全民投票將郭台銘、王雪紅的財產平分給國人,可以嗎?
文林苑的受害人包括:原居民已租屋居住,不知道何時可以搬回?建商已賣完所有的預售屋,現在不能動工,損失慘重。預購人頭期款都繳了,完工遙遙無期。釘子戶被強制遷拆,欲哭無淚。
四方皆輸暴醜態
這個四方皆輸的結果是政府的責任,修法導致建商肆無忌憚地對付少數反對者,是公權力在背後支持建商的官商結構粗暴侵權的負面示範。
其實,房子不只是家的住所,也是居民記憶、情感、人格發展和維持尊嚴的堡壘,公權力是不可侵犯的。市府宜趕快懸崖勒馬,重新修法規定務必全體住戶都同意才能都更。
社論-文林苑強拆民宅 維護了誰的利益?2012-03-29 01:17中國時報【本報訊】
家,是一個人的堡壘;住宅,是擁有者的個人資產。小偷跑進屋裡偷東西,可以報警抓起來判刑;怎麼建商打著都更的名義,就可以拿走小老百姓的房子,而政府還幫忙拆?
雖然歷經兩年多的抗爭,雖然獲得許多民眾與學生的聲援,但拒絕拆遷的王家仍然挽救不了自己的祖厝;台北市政府昨天針對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迄未搬遷的兩戶,終於進行了強制拆除。王家成員看著老家被拆,滿懷心酸與無奈。
台北市政府對此舉振振有詞,表示建商拿到建照已兩年多,由於王姓住戶持有的兩棟透天厝不願參與,讓其他卅六戶原住戶至今仍租屋暫居他處。台北市長郝龍斌說,不能讓其他卅六戶的一百多名居民一直有家歸不得。在五%和九五%之間,市府必須有所選擇,市府依法執行,照顧最多數人的權益。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並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是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總統公布施行。依《都更條例》第廿二條規定,達到一定比例之所有權人數及土地、建物樓地板面積等條件,即得提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審議,再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核定實施。
王家所提疑義經訴願駁回後,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因此在法律條文上已無翻案空間。但是,坦白說,現行《都更法》的立法宗旨,本來就是為了促進都市更新,因此規定有利於開發改建,對人民的私產及居住權是否有所侵犯,卻是值得進一步檢視的議題。
過去以來,為了公共利益而強制徵收私有土地,雖然也多次引發當地民怨與抗爭,尤其徵收價格與市價有差距時,但這畢竟是為了公眾利益─包括興建公園、學校、道路等等,因此基於國家開發造福社會的考量,一般仍支持公權力的執行。
但這次的情況卻不一樣,成就的不是公益,而是建商的私利;而建商的私利是否可以凌駕小民權益,卻很值得商榷。
建商把這塊區域規劃為建案,雖然其他卅六戶住戶同意改建,並且期待住進新房,但問題是,王家的房子是獨棟透天,既不是老舊公寓裡的其中一戶,也不在建案正中央卡住關鍵位置,而是位在邊邊角角,完全沒有必要非納入改建區塊不可。王家既然深愛自己的房子,不想搬,也不想和建商一起玩都更,擺在一邊也沒有礙到誰,憑什麼,要拆他們的房子?因為阻撓了建商的利益嗎?
建商聲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釘子戶,王家澄清是為了自力救濟,才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其實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過。王家是以開價求自保,相對的,建商在沒有取得王家同意下,仍然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包括王家的土地,這樣可以嗎?
市府表示不能為五%犧牲九五%的權益,但也有同意都更戶投書本報表示,建商完全沒有告知王家拒絕參與都更的事情,等他們家被拆了,才知道還有不同意戶存在,而建商竟在還沒談好的情況下就先拆了同意戶的房子。如今他們已在外租了三年房子,同樣也是受害者。
推動都市更新固然可以改善社區環境,但多數可以替少數作決定到什麼程度,卻可以有很大的爭議空間,甚至可以打憲法官司。近年來不願參與都更卻被迫拆屋、搬家的受害者也不少,甚至已有「都更受害聯盟」發起連署,要求廢除《都更條例》第廿五之一條、第卅六條及其補充規定。他們認為《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是一種暴力,違背憲法人民有居住自由的權利。
建商買下一塊土地,就可申請將周圍更大區域的房地都申請為都更範圍,要求民眾同意參與改建,甚至讓民眾飽受建商業務員的騷擾,在得到大多數住戶同意後,再靠公權力強拆少數拒遷戶的房子。建商目的不外獲利,但請問政府官員,當怪手對著王家挖下去的時候,自己真的問心無愧嗎?這樣做,豈符公道正義?又維護了什麼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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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12:52 PM
Subject: 士林王家都更啟示錄
我見我思-2012-03-28 01:02中國時報【何榮幸】
星期天帶女兒去散步時,看到了被稱為「都更釘子戶」士林王家掛出的「家,不賣也不拆」布條。女兒的眼神充滿疑惑,我說,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台北市政府、建商應該尋求不需要強制拆除王家的都更方案,如果這座城市懂得尊重每個人的居住人權,那才是值得下一代安身立命的歸宿。
台北市政府十九日貼出公告後,公權力依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拆除士林王家已箭在弦上。星期天晚上的捷運士林站,因而出現了針鋒相對場景,關切此案的學生們拿著大聲公,分發傳單聲援,幾位在地住戶則與學生爭辯,抨擊釘子戶阻礙都更,偶有好奇的路人循線前行到王家一探究竟。
表面上,這是「三十八戶VS兩戶的戰爭」,士林文林苑案已經搬出等待重建的三十八戶,當然希望政府申張公權力,儘速依法完成都更好讓他們回到新家;從頭到尾都強調沒意願參與都更,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則希望被排除在都更案之外以守護家園。
站在現場觀察,王家是土地產權獨立、自成一格的二樓透天厝,並非牽一髮動全身的集合住宅,將王家畫出雖會讓建商利益受損,但不至於影響都更案進行,也不會影響三十八戶回家。至於建商刊登業配廣告宣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王家也已澄清是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被迫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以試圖自力救濟,但王家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
既然如此,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儘管二月十日營建署會議曾提出改變上述僵局的若干方案,但建商以九十戶權益進逼,市府則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為由發出強拆公文,使得此案眼看就要成為台北市第一起強拆有人居住的合法民宅案例。
聲援王家人士已將此案層次提升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強拆條款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違憲」;事實上,即便是依法行政,士林王家是否已達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規定的非拆不可程度,仍有一定的商榷空間。根據法令,變更都更計劃只須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市府若能積極協調此案三十八戶,找出尊重居住人權的局部變更方案,將可避免以都市更新為名產生的都更悲歌。
離開王家門口之際,我跟女兒說,希望這個故事的結局,是每個人都能平等住在這座城市中,而不是建商、多數人與公權力使用都更這項武器逼迫少數人投降。
不到五歲的女兒一臉茫然,但我知道她將來長大後,不會忘記現在看到的抗議景象,而且會牢牢記住這個故事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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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12:50 PM
Subject: 文林苑的故事
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2012-03-28 12:20新聞速報【禾】我來說文林苑的故事。也許我們應該從都市更新開始談起。也許我說的有很多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所謂的都市更新,說到底就是指把老舊的建物拆除,然後蓋新建物。這本來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家要怎麼蓋、要怎麼拆,只要我能取得建照,沒人可管。但上述情形是指獨棟透天厝的情形,社區別墅、住宅大樓由於住戶往往只取得建物的部份產權(除非是那種地主擁有整棟大樓產權的情形),所以要拆除建物,理論上必須全體住戶同意才行。
然而一個家庭內兄弟姊妹都會不合,何況是一群各有其志的住戶要達成蓋新建物的共識?因此理論上拆舊建物蓋新建物很簡單,實際上難上加難,非常少見。
由於建物老化對於都市景觀乃至都市生態都有影響,所以政府就介入建物更新的過程,提出「都市更新」,以政策方式鼓勵大家拆舊蓋新。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提出容積率的獎勵。
所謂的容積率,就是指一塊土地上,建物可以蓋出的體積比,而這跟都市計畫有關。想想假設你住在小巷子裡,結果巷子內有地主一口氣蓋了50層樓高的高樓,我們先不討論安全問題,光是那棟大樓每天上下班的車潮,保證就可以塞爆巷子。因此容積率限制就在於避免這種鳥事的發生。
政府鼓勵建物更新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放寬那塊土地的容積率。原本這棟建物的土地的容積率只能允許建物蓋4層樓,市府放寬如果土地上超過一定年限的建物要拆舊蓋新,那麼新大樓可以蓋到8層樓。原本的住戶不但每戶的坪數不變,還多了4層樓可以讓大家分。這多出來的4層樓,就是建商的甜頭,建商願意找住戶來推動都市更新,關鍵就在於這多出來的容積率。
在這情形下,損失最多的往往是一樓的住戶。因為台灣老建物一樓通常都是店面,然而都市更新後多半被改為純住宅大樓,一樓變成大廳,根本沒有店面可言。就算設了店面,也往往不合一樓店家所需。
為什麼?因為公設比。政府規定大樓要有一定的公設比,然而早期建物的公設比非常低,權狀上的土地面積幾乎就是實際上可用的土地面積,然而政府的公設比政策基本上是調高不調降,所以現在新建案的公設比都很高,30%已經算是很少了。對二樓以上的住戶來說,公設比高只是住的地方變小一點,比較不方便,但是房價會漲,划得來。一樓的店面實際使用面積一旦縮小,很可能生意就大受影響,影響權益太大。
因此在都更案當中,一樓店面持有人幾乎都會反對,特別是像機車行這種非一樓不可的老住戶,幾乎都不會同意。
那麼下一步就是建商把一樓住戶的產權買下來。但這樣局勢就變成一樓住戶拿翹,他可以獅子大開口,就算喊價超乎市價太多,大家也沒皮條。
因此我們新的都更法,學習日本,採用多數決而非共識決的方式辦理都更。根據台灣的辦法,只要支持更新的住戶超過85%,就可以開始都更,不用理會那剩下的15%,如果廠商趕不走,政府還要代拆。但是錢還是要給,因此由新建案的推動者(通常就是建商)找個估價師來估價,然後依估價師的估價報告塞錢給15%住戶,就這樣了事。
結果這下輪到建商拿翹。我搞房地產研究的朋友最近講了很真實的案例:有個都更案建商委託的估價師,開出了一樓店面估價報告,竟然每坪只有30萬。這根本是叫人家跳樓嘛!!!
這就是我那位朋友的研究領域:他在日本拼的碩士學位,就是主修日本目前新的估價辦法,試圖提出一個合理的價格,讓大家可以依循。這是題外話了。
文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這其實就是惡法。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我不知道這件事後面還會有怎樣的抗爭,但是我會盡力支持,網路上傳傳文字只是順手之勞,有遊行的話,請假都會去。因為我也正在看房子的年紀(週末都在看房子),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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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March 28, 2012 12:37 PM
Subject: 都市更新等於亂拆、賤賣你家?
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士林王家3月22日在家門口舉行記者會,由王家王廣樹向媒體表達不願意都更的訴求。(圖/中央社)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靠近文林北路、台北捷運淡水線高架段下的文林苑都更案,聲援王家的群眾與學生從昨晚就開始集結,希望此事有所轉圜,但今(28)日早晨警方開始採取強制拆除動作,現場爆發衝突。台北市政府則指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對於相關團體集結聲援,深表遺憾。
文林苑都更案起源於樂揚建設辦理台北市士林區一處老舊社區都市更新案,但在未完成跟兩戶王姓屋主的協商下,依舊進行辦理都市更新。根據消息指出,王家六代在當地居住時間超過百年,房屋土地皆合法取得,在被建商都更前才重新整修好房子,在不知情下被建商劃入都更範圍;建商則以「維護多數都更辦理戶,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拆除。」
相關人士憂心,由於此案是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合法民宅的首例,一旦開了先例,其他台北市內都市更新爭議弱勢住戶更加失去保障,而古蹟旁老舊建築群也面臨建商都更圍剿。
因事件不斷擴大,維基百科已出現「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的條目,網路上更有「都更釘子戶背後的關鍵奧秘」懶人包,另外,知名導演戴立忍也在臉書上擺上相關連結。
根據相關報導,由於都更法要求以多數決方式進行都更,然而卻未明文規定都更範圍。這次樂揚建設所申請劃定都更範圍並未包括整個街道區塊,反而只是選擇性地劃出一塊區域,若整個區街道區塊劃入,贊同都更的比例只有57%,過不了都更的門檻。但是建商先將周圍不願參與都更的住戶劃出,建商所劃定區域內只有王家兩戶不願參與,比例拉升至91%,變成建商可以強拆取地。
針對此事,樂揚建設曾表示,都市更新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採取多數決,經過都更處准予核定實施都市計畫,同意人數均屬絕大多數。至於文林苑都更案,樂揚建設指出,指控者(士林兩戶王家)絕非所謂都市更新受害人;此案經核准實施該計畫至今,兩戶王姓人家拒絕搬遷,造成該更新區域已經搬遷之絕大多數人新屋無法興建的痛苦,「應該也是抗議強制拆除條文不合法之虞,要另行關心的事項。」
其實,今年2月中旬,營建署與王家、已遷出戶、樂揚建設等曾共同召開都更輔導會議,營建署當時也期許北市府尋求解套方案,研議毋須強拆王家、解決文林苑現有周邊道路消防安全、以及處理都更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問題,使得已拆遷戶土地可以進行迅速執行都更、而王家可以保留、消防道路寬度不足問題可以一併解決的三贏方案。
今年2月25日,青舵獎頒獎典禮,總統馬英九親臨頒獎,前青舵獎得主余浩瑋應邀演出,演出後向馬英九送上一份關於「士林王家」、「紹興社區」的立牌,中間大寫「公平正義」字樣,希望總統傾聽弱勢族群的聲音。
但整起事件依舊演變成今日警民對峙的態勢。27日晚間起,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在臉書上陸續發布警方將前來拆除的訊息,希望召集對議題感興趣的大眾一同抗爭,拒絕拆除王家。
28日凌晨約4時許,有近約上百名警力集結,而也有超過200民眾團聚擋在王家門口,高喊口號及唱歌,以和平方式表達抗議之意,但之後仍爆發衝突。警方在 6時30分左右架設圍籬,將外圍民眾隔離,甚至連媒體也無法進入;約7時30分許開始以優勢警力架走抗議群眾,並以公車載走。
網路上則有大量熱心網友提供線上現場直播,在PTT也引發熱烈討論,言論約有八成以上反對政府的強硬手段。
台北市政府則指出,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皆已完備,對於相關團體集結聲援,深表遺憾。
有人評論,在面臨合法私有土地無法獲得保障,而附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屬的建物上,仍高掛有「人權大步走,生活更快活」的大幅廣告,對比之下,格外諷刺荒謬。且憲法保障人民居住權,而文林苑事件,似乎也暴露都更法違憲問題。
原文網址: 文林苑爭議 建商透過都更欺凌弱勢? (第3頁/共3頁)|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3/28/91-2798902_2.htm#ixzz1qNoMEQ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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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Wednesday, April 21, 2010 6:10 PM
Subject: 地價、房價狂飆,真的是一句「供給與需求」就能解釋的嗎?
天下 2010-04-21 第445期
三大怪象!都市更新等於亂拆、賤賣你家?
陳一姍.熊毅晰
有一天,你一覺醒來,你的家被劃定都市更新;有一天,你翻開報紙,你家旁邊的土地標了天價,你再也很難換屋。曾幾何時,我們的土地,變成了別人的豪宅。當薪水不漲,房價節節攀升,我們該向誰發怒?要如何抑制炒地、炒房?
怪象:十年的房子被都市更新
趙醫師:我沒有什麼條件,只是房子不要拆
對台大醫學院畢業,太太還當過衛生署高官的趙醫師而言,活了七十年,從來沒有這麼弱勢過。兩年前,一位陌生人找到他板橋的診所說,相中他仁愛路杭州南路附近的房子要做都更。「我的房子蓋好才十年,兩個小孩住的好好的,根本沒興趣,就不理他。」之後,他收到說明會通知,也都沒去。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通知,十年新的房子已被台北市政府以「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劃定更新。
過了沒多久,他又收到建商的通知,知道自己雖然沒有出席說明會,但「在律師的見證下,已被代抽,分配到後棟六樓,與地下第六層的車位」。原本幽靜的生活環境,突然變成二十八層住商混合大廈裡的二戶。趙醫師這才知道,即使沒有他同意,五分之三的鄰居就可以決定他的命運。而他的房子,關係到面積可否達一千五百坪,建商能否拿更多容積獎勵。
「我已經老了,根本不在意賺不賺錢,我沒什麼條件,只是想保住自己的房子而已,」已經退休的他,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第一次變成陳情人。在會議上,他得以陳情三分鐘。
怪象:市價兩千多萬,建商估價只有八九六萬
機車行老闆彭龍三:我是用肉身在擋推土機
彭龍三用他指縫間有著油污的手,翻著手上一大本一大本的都更資料。第十年了,從民國八十九年,位在捷運永春站旁的機車行及二樓住家,被政府劃定為都更區後,彭龍三生活從此大亂。
彭龍三是住在這裡的第三代,當年阿公從新竹走了三天三夜落腳到台北當佃農,靠著耕者有其田翻身,分到土地。到了父親這一輩除了種田,又開了機車行迄今,一家人吃穿都靠這間店面。
新設計,都更建商分五一%,地主住戶分四九%,他原本二十二坪的店面,都更後只分到十五.六坪,與補償金一八○萬。很難再開店,一家居住空間也變小。他更氣的是,目前市價兩千多萬的店面,在建商五年前的估價裡只有八百九十六萬。他不平,向政府索取估價報告,卻不行。
負責該案實施的森業營造建設開發部經理李政道說,這個案子是九四年送的計劃,當然是以當時的估價。目前森業和彭龍三正在相互提告中。
彭龍三感慨地說,住戶陸續都遷走了,加上漫長的抗爭,老社區已經瓦解了。他的生意也大受影響。「我知道,這個案子拖最久,推土機要推,我們一定是第一個,我是用肉身在抵擋推土機,」他說:「但我要保住我的家。」
怪象:綠地消失,豪宅聳立
作家古蒙仁:此生已註定無望
三月底天母聖道兒童之家的標售,被譽為天母新地王的誕生,作家古蒙仁憤怒地在報上喊出「此生已註定無望」。三十年前,古蒙仁從大直一直找到天母,看上天母到處都是綠地,矮矮的台銀美軍顧問團宿舍,低密度開發的特質。許多天母人都跟他一樣。
但這十年,天母的天空快速被遮蔽了,先是《中央日報》被標走,蓋了三十層的大樓;士林紙業也蓋起來;天母公園旁的台銀宿舍全被買走,現在都在蓋一棟又一棟三十多層樓的豪宅:「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市計劃沒有限制高度,現在走在天母會覺得自己好像走在曼哈頓,到處都是摩天大樓。」
古蒙仁只有一間房子。對他而言,房價上漲毫無意義,他不可能賣掉,因為賣掉之後,就再也買不起了。「對土地問題,政府一點因應對策都沒有,我真的很痛恨政府沒有一點社會正義,沒有一點作為。」
每個人都該有一首屬於自己的心曲。曾幾何時,台灣中產階級的心曲,因為土地,正慢慢地變調為一首首無奈、憤怒與絕望的歌。
連前中研院長李遠哲,上週末都在建商好友的慶功酒會上說,「現在台北的房價高得連中研院士都買不起。」影響所及,連中研院想請海外學人回國擔任院士,他們都因買不起房子而拒絕。
三月二十六日,二十一年前帶領群眾夜宿忠孝東路無殼蝸牛運動的李幸長,再度與群眾走上街頭。
「政府只會徵詢企業大老、建商公會的建言,從未聽聽大多數想有個住所安身立命百姓的心聲,更未曾對中下勞工、弱勢族群的房事有過關愛的眼神,因此我們只好自救,集結公民社會的力量,讓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正視我們這些『庶民』的苦痛,」無殼蝸牛聯盟聲明:「年底要用選票表達憤怒。」
吳敦義卻回應,房價是市場供需決定,台北精華區房價,「我沒有能力也不該打壓。房地產是火車頭工業,現在好不容易有點火苗,要是打下去,全民經濟會『down』下來。」
地價、房價狂飆,真的是一句「供給與需求」就能解釋的嗎?為什麼從老醫生,機車行老闆,到作家,這些原本不是弱勢的人,都這麼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