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關係良好的高盛(請參考以下"高盛的旋轉門" Goldman Sach's Revolving Door),相較於高盛對金融體系的危害及美國所受的損失,去年賺 136 億美元的高盛,用5.5億美元和解實在太划算了!台灣的奇美電子違反「反信賴法」(我們的教科書是翻成:反托拉斯法),被罰了2.2億美元,根本不成比例!
投資銀行、私募基金與債評公司這共犯結構若是無法打破,這種所謂的「金融海嘯」一定會再發生。 "Volker Rules"立意良善,但是投資銀行、私募基金的勢力似乎更大,七折八扣下的金融改革法案,拿有多少實質效益呢?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宣布,高盛公司同意以5.5億美元就證管會4月提告的證券詐欺案達成和解。這是證管會從華爾街銀行獲得的最大一筆和解金,但遠低於投資人預期的10億美元。
。高盛去年扣除特別股股利後的獲利高達122億美元,5.5億美元罰款僅僅等於高盛約兩周的獲利。高盛的市值也已在15日暴增8億美元,16日繼續增加,遠超過高盛付出的和解代價。
美國證管會表示,高盛接受5.35億美元的罰款,繳回1,500 萬美元的交易所得。總計5.5億美元的和解金將有1.5億美元交給受害的德國IKB德國工業銀行,1億美元交給蘇格蘭皇家銀行(RBS),其餘3億美元繳交美國國庫。
美國證管會在4月指控說,高盛在2007年銷售一筆房貸證券時,沒有盡責告知鮑森避險基金透過這筆證券做空。IKB德國工業銀行因投資這筆證券損失1.5億美元,RBS損失8.4億美元,鮑森則進帳約10億美元。
這項和解案在15日美股盤後公布,但消息在15日交易結束前半小時已經走露風聲,高盛股價隨之在收盤時大漲4.43%至145.22美元,16日早盤更再激漲至152美元價位。在遭受詐欺指控的前一天,高盛股價收在184.27美元。
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銀行、美國銀行以及瑞士銀行,也都曾經安排過類似的房貸證券交易,證管會也在調查中。分析師指出,高盛的和解案使其他銀行也可能面臨類似罰款,以及投資人賠償。
本和解案仍須獲得紐約法院的審理法官批准,但預料應能過關。美國司法部對高盛案的刑事詐欺調查理論上不受證管會的民事和解影響,但是法律專家認為,司法部已不太可能提出刑事控告。
美國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十五日宣布,華爾街投資銀行、證券與投資管理業巨擘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Inc.),同意支付五.五億美元(約台幣一七六.六億),與SEC控告高盛詐欺投資人的民事訴訟達成和解,金額創下SEC對華爾街金融機構祭出罰鍰的新高。
SEC在四月十六日控告高盛於二○○七年房市泡沫期間,推出「Abacus 2007-AC-1案」抵押債務債券(CDO),卻未告知客戶,做空房市的對沖基金鮑爾森公司(Paulson & Co.)協助挑選投資組合,混淆投資人視聽。
據和解協議,高盛除繳納五.三五億美元罰金,並退還商品管理費一千五百萬美元。五.五億中,美國財政部分得三億,二.五億則賠償交易中損失最慘重的蘇格蘭皇家銀行(RBS,獲賠一億)與德國工業銀行(IKB,一.五億)。對去年淨利達一二二億美元的高盛來說,這筆金額僅佔半個月淨利,加上市場原本預期得支付十億美元才能脫身,分析師認為,高盛可說輕鬆解套。
ACBS News analysis of the revolving door between Goldman and governmentreveals at least four dozen former employees, lobbyists or advisers atthe highest reaches of power both in Washington and around the world.
For example, former Treasury Secretary Henry Paulson is aformer Goldman CEO; Arthur Levitt, the head of the Securities andExchange Commission is a now a Goldman adviser; and former HouseMajority Leader Dick Gephardt is now a paid lobbyist for the 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