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5 22:01:01觀護學之父

職業被害人與被利用的司法:以刑逼民的省思

一篇媒體報導,發人省思……

職業被害人利用司法程序,以刑事訴訟逼迫民事賠償,從中獲取高額金錢,甚至食髓知味,一再操練還引以自豪。

讓人不禁為政府保護婦女及司法伸張正義的美意感到悲哀......

我被性侵了 女大學生打電話得意宣揚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日前戒護一名嫌犯就醫時,無意間聽到一名疑遭性侵的女大學生與友人的對話,言談間,女大學生不僅沒有被性侵的痛苦,還得意洋洋地四處打電話給友人張揚「我被性侵了」,更扯的是,她還說這次沒有50萬元絕不和解,勁爆的言詞讓員警也傻眼。

台中市警局某單位前2天押解一名搶奪嫌犯至醫院戒護就醫,無意間聽到一名女大學生與友人的手機對話,驚訝不已。

據指出,該名女大學生對友人說,「我昨天和一名男網友相約見面,吃完晚餐後,他提議到KTV唱歌,他一直灌我喝酒,我假裝喝醉,果然他馬上露出馬腳,攔了計程車就把我載到汽車旅館」。

「接著他連澡也沒洗,就猴急的脫掉衣服往我身上撲,我假裝掙扎了一下就讓他『上』了,沒想到不到一分鐘他竟然就『出來了』,但是他長得又不帥,我越想越不甘願,當下決定控告他性侵害」。

女大學生接著說,「還好辦完事後,我除了用衛生紙擦掉精液保存證據,連內褲都沒換,這下子事證明確,沒有50萬元絕不跟他和解」。

女大學生越講越得意,還打手機給好幾個友人陳述,嘻笑的表情一點也沒有遭性侵的羞憤感,讓一旁的員警傻眼,「我們的教育到底是那裡出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