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比較的話
估計了一下,你說的年薪上億
換算成台幣也不過兩百多萬,還是最好的時候
但是你沒日沒夜沒休假也沒健康的工作著
真正賺到的,卻是你腿傷未癒硬逼你出院的人
當然他已經不用工作了
財產是一般人活了八輩子也用不完的數目
如果你不是韓國經紀公司的藝人
一個代言費就是你在韓國一整年的年薪了,就只要一個。
你有大把的時間可以出國去玩
你休息一次可以是半年
你可以在全球237個國家都買房子了
可是你在韓國…
這五年來你一直到今年的這個禮拜才有七天的假
四月才辦完演唱會二巡,五月發新專輯,八月一號在中國拍戲,八月十六開始演唱會三巡一直到明年三月
這期中還包括公司舉辦的家族巡迴演唱會七場、大型演唱會專屬MC
還有你從三月開始禮拜一到禮拜日的每天晚上兩個小時的電台節目
於是你的行程是晚上在中國拍完戲,隔天早上記者會,下午搭飛機回韓國,晚上六點新專輯活動,八點電台live,十一點跟著Super junior準備三巡演唱會內容…
是不是宣傳期沒有太大區別
就算專輯宣傳結束了,宣傳"量"也不會減少
要拍戲、要主持、要上綜藝節目、當電台DJ、要客串社長朋友的mv、連同門師妹在海外的演唱會也要飛過去當嘉賓…
總希望那些壓榨奴隸條款只是傳聞,但照片和視頻清楚的說明這是事實。
眼睛裡密佈的血絲,半夜三點從電視台離開
上海演唱會慶功宴到凌晨一點,坐早上七點的班機回韓國,晚上出現在仁川音樂節當MC,同時也是表演嘉賓。
聽說你又重新簽約了,聽說你的公司一次簽十年的約不足為奇
十年再加十年的演藝工作,在韓國在你的公司以外的地方,可以換一輩子的無憂無慮了
但你沒有。
還是持續的馬不停蹄著
常常是下一個通告是什麼都不知道就奔上保姆車飆過去了
嗯…
嗯…
沒什麼,只是聽到你說的年薪
覺得好不公平,好殘忍的韓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