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 10:19:18小可

業者叫苦 議員唱衰 中市創意 傳染病患者禁入影院

中國時報【盧金足╱台中報導】

你感冒了嗎?到台中市想上KTV唱歌、到電影院看電影,號可能被下逐客令!台中市全台首創新草案,要求業者禁止罹患流行性感冒、肺結核或其他傳染病者入內消費,業者違反規定將被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政策最快明年六月實施。

「生意都這麼難做了,要我們把當成財神爺的客人趕出去嗎?」台中市萬代福戲院老闆黃炳熙大喊「市政府都沒來溝通,說做就要做」,生意怎麼做下去。

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邱惠慈表示,已和業者開過公聽會,且對娛樂業、電影院只是要求張貼公告,禁止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患者入內,違者可限期改善。客人如果執意進入消費,業者應柔性勸導,消費者不會挨罰。

衛生局提出新版《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草案》,昨經市政會議通過,送台中市議會審議通過,再送中央核定。

新草案規定,KTV、舞廳、飲酒店等娛樂業和電影院,必須在明顯處公告禁止罹患流行性感冒、肺結核或其他傳染病者入內看電影、唱歌。消費者如不配合,業者必須勸導,業者違反規定將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該草案的規定是為保障消費者衛生安全,參考疾病管制局頒訂的營業衛生基準訂定。草案將九大行業都納入規範,未來民眾若罹患流行性感冒仍執意到KTV唱歌或去看電影,業者可能被罰。

娛樂業者昨天聽到消息全都一頭霧水,不知那些業者參與過公聽會?市議員黃錫嘉抨擊「莫明奇妙!」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怎能說做就做,《台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議時,將好好把關,不能讓和民意落差太大的法案變成業者的緊箍咒。

市府新聞局統計,大台中目前有十三家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