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3 20:53:50powang4

見習未錄用 旅館竟不給薪

【投訴組╱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小姐到四季汽車旅館應徵,被要求見習一天,事後僱主不錄用,也不給當天薪資。記者查證時,四季汽車旅館吳姓主管回應:「七天試用期不給薪。」但該旅館總會計鄭名芬卻說,沒有不給薪規定,是主管說錯話,將查明後給薪。勞委會勞資爭議科表示,僱主受領勞工勞務,就應給薪。

林小姐說,6月11日她到台中市四季汽車旅館應徵櫃檯小姐,面試後被要求隔天先見習,但她見習八小時後,事後沒被錄用,也拿不到見習日薪資,讓她認為很不公平,「雖然只是跟著看,但耗了一天,也應該要給薪水吧。」

6月18日,林小姐致電四季汽車旅館詢問,記者旁聽,黃姓組長說:「(工作)七天內不支薪」。6月23日,記者正式採訪,出面回應的吳姓組長也說七天內不給薪,強調是「《勞基法》規定」。但隨後四季汽車旅館總會計鄭名芬回覆記者,指稱並無規定試用期不給薪,因吳組長新到職,不明規定講錯話,將查明林小姐情況後給薪。




違反勞基法可申訴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勞資爭議科長王厚偉表示,此案雖然勞工只是跟隨見習,僱主仍應依法給予薪資才對,否則即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勞工單位申訴。台中市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長李美麗建議,僱主可派員參加勞工處舉辦的各類勞工法令講習,並對內部主管宣導,以免主管告知錯誤訊息。台中市政府勞工處電話:(04)2228-9111轉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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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說八道什麼  主管職的人不知勞基法 兩個人說法都一樣 碰到水果才知道要改過來,完全的虎爛裝傻  水果的厲害就在這裏了 作出品牌來了。暴料伸冤一把罩的  不理我們就找媒體去弄你

這就是成果展 幹的好水果
春藥 2020-01-11 05:25:06

很讚的分享~~!


http://www.yyj.tw/

mi ya ko 2008-07-04 00:17:11

總算有點正面ㄉ功能

版主回應
水果八卦但也有很重大的功能
所以咩你去便利商店看
水果報通常很快就沒了被拿光的就是它們
2008-07-04 00: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