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8 21:04:02powang4

被車撞的處理方法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酒駕車禍者也有可能獲得理賠!

加害人肇事時須理賠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人員黃玉光表示,原本保險公司對於車禍事件中,有酒駕行為的被害人,通常是傾向於不予理賠的。不過自從去年4月4日金管會函文指出,自同年2月9日以後發生的車禍事故,為免被保險人有賠償責任其保險權益無法確保,並為維護強制險對受害人及被保險人的保障功能,若加害人有肇事責任,對該酒駕駕駛人(受害人)仍予以理賠;除非經法院判決確定,保險人無給付義務者,才不在此限。

新竹市吳先生就是這項函文的實際受惠家屬。他說,去年7月9日凌晨,他46歲的胞弟因酒後騎車,在新竹市區和另名也酒後騎車的20多歲年輕人發生碰撞,其弟傷重不治,對方身受重傷。

由於肇責判定年輕人也有過失,因此他得以家屬的身分,向年輕人投保強制險的富邦產險申請,獲得150萬元的理賠。

吳先生說,事件發生時,因為弟弟酒駕,讓他壓根不認為會有機會獲得保險理賠,所幸經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介紹,在黃玉光幫忙下,才知道產險業者對於酒駕行為的強制險理賠有了較寬鬆的做法,終而獲得理賠,他很感謝。

不過以代為補償觀念成立、運作的「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於這類的酒駕行為補償審核卻相對嚴謹。

該基金指出,如果甲乙兩車發生事故,肇事的甲肇逃、找不到人,受害的乙駕駛人原來是可以向該基金申請特別補償的。

但如果乙有酒後駕車行為,其酒測值超過0.55,也就是面臨要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加上其酒駕行為和車禍的發生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肇事責任又明顯偏高下,這時通常就不會獲得核可補償。
肇逃受害人 有基金先代償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面對車禍事故肇事者肇逃找不到人,或是肇事者車輛沒有投保強制險,受害人在健康受損,經濟上也面臨額外負擔下怎麼辦?國內有「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可代位補償被害人渡過難關。

該基金表示,他們成立已有10年,受交通部路政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的監督,財源來自於強制險提撥金。

一般車禍發生後,如果受害者死亡或重傷,可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受害程度較輕,但肇事者逃逸不明、或肇事者沒有投保強制險,就可以轉向他們申請補償,他們事後再依代位求償權向肇事者請求。

該基金指出,他們補償的額度和強制險理賠額度相同,醫療部份最高可補償20萬元新台幣,受害者死亡時定額補償150萬。如果殘廢,再依其等級,從1到15級各可申請150萬到4萬元不等的補償金,但必須在事發2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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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被人酒駕還是車撞找不到人的話
找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就對了~~~
這則新聞很受用的
下次有親戚五十被人撞還是怎麼的了~~~
可以和這基金會辦理要錢手續就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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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 ya ko 2008-04-28 23:47:47

這還真是則實用ㄉ新聞
不過.希望能備而不用

版主回應
我看報紙才知
原來我們繳的哦多拜 責任險可以這樣子用哦
被撞找不到兇手找這基金會來賠就對了
~~~
2008-04-29 00: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