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8 00:42:00尚未設定
《肉體是靈魂的監獄》系列Ⅰ、Ⅱ、Ⅲ、Ⅳ之三
《肉體是靈魂的監獄》系列Ⅰ、Ⅱ、Ⅲ、Ⅳ的創作期約從1998年到2000年,這三年的時間共分四個系列的主題創作,創作內容依照「死亡的控訴」—系列Ⅰ,所談及的是肉體─靈魂的本質,在一具具軀殼化的肉體中,靈魂經由我所割開的出口中獲得解脫。在儀式化的肉體再造行為中,底片在未接受影像曝光前遭受毀損性的破壞,藉由手與砂紙及刀片的刮磨的筆觸產生靈魂進入肉體後的夢幻般新生命,而畫面的割裂與破碎的軀體正是我對親人死亡的控述下期待靈魂的流出出口,我的內心是充滿無限的期望,也藉由此一時期的創作讓我對死亡的恐懼得到紓解,創作之原慾得到抒發。「位階移轉」—系列Ⅱ的儀式化行為則是昇華自體靈魂的手段,對於靈魂的居所我開始追尋,透過主宰者與被主宰者的位置交換中,探討主宰生命靈動的全能者是否也因為位階的移轉而產生權力的轉移,影像的產生是紀錄了行為的本體抑或者是紀錄下的獨立影像,在此,行為的意義已經由影像的紀錄而保留,其行為發生的時間軸線也在一次快門下的長時間曝光中留下軌跡,整個創作的內容皆以“一”的概念創作,以時間保留空間,不做重複曝光或電腦數位化的剪貼特效方式處理,讓受損的肉體(底片)與遊蕩於場域中的靈魂(影像)作隨機性的巧妙結合,這樣的影像創作形式特色在於紀錄的某一事件(行為)的連續時間或時間的軸動,經由主觀者視點呈現,所呈現的並非喃喃自語,而是帶領觀者進入行為中的神秘氛圍,也是整個創作意念的精華之處。「靈光乍現」—系列三的特色是使用特殊的攝影手法,以多重動態攝影將空間中游走的靈魂捕捉下來,所呈現的除了純視覺的美感外,也是我試圖以影像證明靈魂的樣貌,在大量描述肉體的型態後,尋求靈魂真實的面貌是本時期的創作重點。「各各他」—系列四以沿用系列一的前置工作製造“肉體”,結合三個系列的創作意念,將「死亡 ─ 再生」做一個完整的整合,所描述的場景是以人子受難地各各他為紀錄場所,描述【聖經】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第三十四節全文,對於人子耶穌質問神對他的遺棄,作為整個系列作品對於生命的再思考傳達出影像訊息,也將全系列作品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