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4 01:54:53Victoria
喜不喜歡我做的事
今天看康熙來了,請到蔡岳勳和虞小卉當特別來賓
後來虞小卉說了蔡岳勳的看法
她說:「兩個人在一起沒有對錯,只有喜不喜歡對方做的事」
以前蔡岳勳會吃檳榔,小卉不喜歡,他就改掉
蔡岳勳不喜歡她和別的男生出去,所以她就不這麼做
想一想還真有道理
對男(女)朋友到底應該要做到什麼?
不玩通宵?出門要報備?
沒有一定的準則,重點在對方介不介意
當自己覺得你至少應該要打通電話給我吧
你卻覺得,有必要打嗎?整天找不到人又沒什麼
相信兩個人在一起難免會有意見不合的地方
當自己接受了這個論調後
卻發現此規則僅限於你
只要稍稍找不到我,你就開始發火了.....
我很掙札這種落差,就是所謂的不公平待遇
雖然你說過不要拿我跟你比
但是我找不到一個理由,降低心理不平衡
現在我了解了
我們之間沒有對錯,只有你喜不喜歡我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