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5 11:46:19Pomelo

藥師經劄記.十一


 



 

第四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行邪道者。悉令安住菩提道中。若行聲聞獨覺乘者。皆以大乘而安立之。

  


  而或有眾生,以諸般因緣,或家庭環境,或朋友所致,行於邪道而不自知。如來以本願力故,以種種方便令其趨向菩提正道。一如後面經中救脫菩薩所言:又信世間邪魔外道妖孽之師。妄說禍福便生恐動。心不自正卜問覓禍。殺種種眾生解奏神明呼諸魍魎請乞福祐欲冀延年。終不能得。愚癡迷惑信邪倒見。遂令橫死入於地獄無有出期。」此等眾生,知識微淺,復遇惡緣,遂惑於邪見而行邪道,非如同第九大願所謂,自身本具惡見者。

 

  又或有眾生已歸佛道,然安於小乘,滯於化城不得入寶所,如來則以本願力,令其生發廣大菩提心,以期自利利他。

 

  聲聞之義,佛光大字典解釋為:音譯舍羅婆迦。又意譯作弟子。為二乘之一,三乘之一。指聽聞佛陀聲教而證悟之出家弟子。大乘義章卷十七本解釋聲聞之名義有三,即:()就得道之因緣而釋,聞佛之聲教而悟解得道,稱為聲聞。()就所觀之法門而釋,如十地經論卷四說,我眾生等,但有名故,說之為聲,於聲悟解,故稱聲聞。()就化他之記說而釋,如法華經卷二信解品載說,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故稱聲聞。此三釋中,前二者為小乘之聲聞,第三則為菩薩,隨義而稱為聲聞。

  聲聞原指佛陀在世時之諸弟子,後與緣覺、菩薩相對,而為二乘、三乘之一。即觀四諦之理,修三十七道品,斷見、修二惑而次第證得四沙門果,期入於「灰身滅智」之無餘涅槃者。聲聞乘,乃專為聲聞所說之教法。聲聞藏,則為闡述其教說之經典。

  於諸經論中,聲聞之種類有二種、三種、四種、五種之別。據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載,有:一向趣寂聲聞、迴向菩提聲聞等二種聲聞。入楞伽經卷四載,有:決定寂滅聲聞、發菩提願善根名善根聲聞、化應化聲聞等三種聲聞。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三有:變化聲聞、誓願聲聞、法性聲聞等三種聲聞。世親之法華論卷下則將聲聞分類為決定聲聞、增上慢聲聞、退菩提心聲聞、應化聲聞等四種。

  另據法華文句卷四上所舉,將聲聞類分為五,稱為五種聲聞,即:()決定聲聞,謂久習小乘,積劫道熟而證得小果。()退菩提聲聞,謂此聲聞本習大乘,積劫修道,然中間為厭生死,退大道心,取證小果。()應化聲聞,謂諸佛菩薩為度化前二種聲聞,故內祕佛菩薩之行,外現聲聞之形,以勸誘小乘,令入大乘。()增上慢聲聞,謂厭離生死,欣樂涅槃,修習小乘而以得少為滿足,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大乘聲聞,謂以佛道之聲,令一切聞者不住於化城(喻小乘涅槃),終歸大乘實相之理。

  以上所舉,皆基於大乘教義所作之分類,然諸部阿含經典及發智論、六足論等諸論之中,則不持此等說法,彼所謂之聲聞,僅指上述之趣寂聲聞一種而已。此外,聲聞一語,於阿含等原始聖典中,兼指出家與在家弟子;然至後世,則專指佛教教團確立後之出家修行僧。

 

  獨覺之義,佛光大字典解釋為:緣覺,音譯剌醫迦佛陀、畢勒支底迦佛、辟支迦佛、貝支迦佛、辟支佛。又作獨覺、緣一覺、因緣覺。為二乘之一,三乘之一。指獨自悟道之修行者。即於現在身中,不稟佛教,無師獨悟,性樂寂靜而不事說法教化之聖者。聲聞與緣覺,稱為二乘;若共菩薩,則為三乘。

  獨覺之種類,依大毘婆沙、俱舍、瑜伽師地諸論,有部行獨覺、麟角喻獨覺二種。依俱舍論卷十二載,部行獨覺指聲聞時已證不還果,而欲達阿羅漢果時,離佛自修自悟者;麟角喻獨覺指獨居修行一百大劫,而積足善根功德之覺者。關於部行獨覺,有一說認為原即指須陀洹等之聲聞;另一說則謂彼等先為異生,曾修聲聞之順決擇分,後自證道,由是而得獨勝之名,此係基於本事經中苦行外仙傚仿獼猴之威儀而獨證之說,即闡明部行獨覺乃異生凡夫之意。此中,部行獨覺之得名,係由其在聲聞修行之際,多居僧團中生活;麟角喻獨覺則係獨自於山間、林下修行,不結伴侶,故以麟角為喻。

  另依大智度論卷十八之意,辟支佛有二類:()獨覺辟支佛,亦有二種:(1)小辟支迦佛,本是「學人」(即指「有學」,係相對於「無學」而言),在受生七次須陀洹之後來生於人間,而於無佛之世自證成道。(2)大辟支迦佛,即於百劫中增長福慧,而得三十一相、三十相、二十九相乃至一相之聖者。蓋前者即相當於部行獨覺中之得果聲聞,後者相當於麟角喻獨覺。()因緣覺辟支佛,係由先世福德願行之果報,而不必從他人聞法即能自出智慧,藉飛花落葉等之小因緣而覺悟,相當於部行獨覺中之異生凡夫。

  又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四明揭三種獨覺之道,其第一種即相當於今所說之大辟支迦佛,第二種相當於因緣覺,第三種相當於小辟支迦佛。四教義卷三引用大智度論之文,謂猶如獨覺有大小二種,因緣覺亦有大小二種,其說恐非允當。

  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四亦舉出緣覺有三種之別:()緣覺之緣覺,此與「因果俱」相同。()聲聞之緣覺,其中「因」係指聲聞,「果」成緣覺。()菩薩之緣覺,其中「因」係指菩薩,「果」成緣覺。

  大乘義章卷十七對聲聞、緣覺有四句分別:()是聲聞而非緣覺,即聲聞人。()是緣覺而非聲聞,即麟角喻人。()是聲聞亦是緣覺,即為部行。()是緣覺亦是聲聞,即因緣覺。又聲聞、緣覺相較,則有五同六異之說,五同即:()見理同,同見生空之理。()斷障同,同斷四住之煩惱。()修行同,同修三十七道品法。()得果同,同得盡智、無生智果。()證滅同,同證有餘、無餘涅槃。六異指:()根異,聲聞為鈍根,緣覺為利根。()所依異,聲聞依師,緣覺不依師。()藉緣異,聲聞藉教法為緣而得悟道,緣覺藉事相之現緣而悟道。()所觀異,聲聞觀察四真諦法,緣覺觀察十二因緣法。()向果異,聲聞人中四向四果,緣覺人中一向一果。()通用異,聲聞之人二千國土為通境界,緣覺之人三千國土為通境界。

  緣覺若與菩薩相較,則有一同十異,一同即入於聖位而永不退轉,十異即:()因異,緣覺之宿善狹小,菩薩廣大。()根異,緣覺為鈍根,菩薩為利根。()心異,緣覺畏苦,菩薩不畏。()所解異,緣覺觀十二因緣而悟解生空之理,菩薩觀一切法而解二空。()起行異,緣覺修自利行,菩薩修自他二利行。()斷障異,緣覺斷煩惱障,菩薩能斷煩惱、所知二障。()得果異,緣覺得小涅槃,菩薩得大涅槃。()起化異,緣覺僅現神通而不說法,菩薩能現神通,亦能宣說。()通用異,緣覺同於聲聞僅一心一作,不能眾心眾作,而諸佛菩薩能於一時化現十方世界之一切色相、五趣之身等而施化用。()體義異,緣覺所有之身智功德悉皆無常、苦、無我、不淨,菩薩之涅槃則常、樂、我、淨。以上之比較係大乘家之說,小乘家則認為不論聲聞、緣覺、菩薩等,最後均歸於「灰身滅智」之狀態。

 緣覺人唯有自利行,而無利他心,故不起大悲心救度眾生,遂難登佛果位。此即緣覺之捨悲障。若自聲聞而言,則緣覺為利根;若自菩薩而言,則緣覺為鈍根。故舊華嚴經卷六等,相對於聲聞之稱為小乘,菩薩之稱為大乘,遂將緣覺稱為中乘;另於大品十地之中,稱緣覺為「支佛地」,置之於「已辨地」之上,「菩薩地」之下。亦即通教十地中之第八地。以支佛地而言,本身便有十地之分類。〔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二、賢愚經卷五、大毘婆沙論卷七、卷一八○、大智度論卷十九、卷二十八、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二、辟支佛因緣論卷一、出三藏記集卷一、瑜伽論略纂卷九、俱舍論光記卷二十三、慧苑音義卷上、玄應音義卷三、翻譯名義集卷二〕

 

  再者,關於大乘,常見佛弟子自稱大乘,貶低其餘為小乘。而什麼是大乘?

 

  在經典中,如《大寶積經》卷第二十八<大乘十法會第九>:「諸佛如來正真正覺所行之道。彼乘名為大乘。」

 

  又如《妙法蓮華經》卷第二<譬喻品第三>:舍利弗。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聲聞乘。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宅。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慇懃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見。力。無所畏。愍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求此乘故。名為摩訶薩。如彼諸子為求牛車。出於火宅。

 

  發心廣大,願行無邊,是名大乘。發心愈大,成就境界愈大,成就的進境也愈快。何以如此?心量廣大,諸佛護念故。

 

  若再進一步,所謂大乘,並不是用說的。甚至不能說,只能用做的。默而行之,境界自知。亦即所謂密法。

 

  而如何行,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六十一<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二>: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告諸比丘言。比丘。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十種趣大乘法。則能速入如來之地,況菩薩地。何者為十。所謂積集一切善根。心無疲厭。見一切佛承事供養。心無疲厭。求一切佛法。心無疲厭。行一切波羅蜜。心無疲厭。成就一切菩薩三昧。心無疲厭。次第入一切三世。心無疲厭。普嚴淨十方佛剎。心無疲厭。教化調伏一切眾生。心無疲厭。於一切剎一切劫中成就菩薩行。心無疲厭。為成熟一眾生故。修行一切佛剎微塵數波羅蜜。成就如來十力。如是次第。為成熟一切眾生界。成就如來一切力。心無疲厭。

  比丘。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深信。發此十種無疲厭心。則能長養一切善根,捨離一切諸生死趣。超過一切世間種姓。不墮聲聞辟支佛地。生一切如來家。具一切菩薩願。學習一切如來功德。修行一切菩薩諸行。得如來力。摧伏眾魔及諸外道。亦能除滅一切煩惱。入菩薩地。近如來地。

 

  大乘之義,佛光大字典解釋為:音譯摩訶衍那、摩訶衍。又作上衍、上乘、勝乘、第一乘。為小乘(梵 hnayna)之相反詞。乘(梵 yna),即交通工具之意,係指能將眾生從煩惱之此岸載至覺悟之彼岸之教法而言。有如次各說:

  ()在阿含經,尊稱佛陀之教說為「大乘」。

  ()大乘、小乘之語,係釋尊入滅後一段時期,大乘佛教興起後,由於大、小乘對立而起之名詞。一般而言,係大乘佛教徒對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之貶稱,若由部派佛教之立場來看,大乘並非佛教。然由思想史之發展而言,小乘乃是大乘思想之基礎。

  ()小乘視釋迦為教主,大乘則提倡三世十方有無數佛。小乘僅否定人我之實在性,大乘且否定法我之實在性。小乘以自己之解脫為主要目標,故為自調自度(調指滅除煩惱;度指證果開悟)的聲聞、緣覺之道。大乘認為涅槃有積極之意義,乃自利、利他,兩面兼顧之菩薩道。

  ()小乘中,有阿含經、四分律、五分律等,以及婆沙論、六足論、發智論、俱舍論、成實論等論。至於大乘,則有般若經、法華經、華嚴經等經,以及中論、攝大乘論等論。大乘教徒雖承認小乘三藏之價值,然以為不如大乘經之殊勝;而小乘教徒則不以大乘經論為佛說。

  ()大乘所以殊勝之理由,菩薩善戒經卷七與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十一皆曾列舉七項,世親之攝大乘論釋卷六亦曾舉出十一種理由。菩薩善戒經所說之「大乘」,要義如下:根據十二部經中之最上者毘佛略(梵 vaipulya,方等)之教法(法大),發菩提心(心大),領解其教法(解大),以清淨心(淨大),具足菩薩之福德與慧德(莊嚴大),經過三大阿僧祇劫之修行(時大),具足相好而得無上菩提(具足大),此即大乘法門之核心要義。

  ()印度之大乘,有中觀、瑜伽二系統以及後期之密教。(1)初期大乘,約一世紀至五世紀,集中闡發「假有性空」之理論,逐步形成由龍樹、提婆創始之中觀學派。(2)中期大乘,約五世紀至六世紀,出現以說如來藏緣起與阿賴耶識緣起為特點,集中闡發「萬法唯識」之各類佛經,從中形成由無著、世親為始祖之瑜伽學派。(3)後期大乘,七世紀以後,佛教義學逐漸衰微,密教起而代之,至十三世紀初在印度絕跡。而由印度本土傳出之大乘佛教,屬北傳佛教。

  ()在我國,根據大乘諸經論所創之多數教派,如三論、涅槃、地論、淨土、禪、攝論、天台、華嚴、法相、真言等為表示自宗之優越,而對大乘經典作種種分類與判斷。例如,真言宗分顯教、密教;華嚴宗及天台宗分權大乘(大乘中之方便教,立「五性各別說」之教)、實大乘(大乘中之真實教,主張一切均可成佛之教)。復有分有相大乘、無相大乘二種;或法相、破相、法性三大乘之說法。

  ()我國及日本現行之佛教,均屬大乘。

  ()緬甸、泰國之佛教屬古來之上座部系統;而西藏、蒙古所行之教,則屬大乘系統。

  ()天台宗將小乘經律論三藏稱為三藏教(藏教)(華嚴宗則稱之為小乘教)。又認為小乘中有「有門」(發智論、六足論等)、「空門」(成實論)、「亦有亦空門」(勒論,此論未傳我國)以及「非有非空門」(迦旃延經,此亦未傳至我國)等四門,稱為小乘四門、或小乘四分。

  (十一)智顗之金光明玄義,立有理乘(一切存在之本質為真如理性)、隨乘(隨應對象而作用之智慧)、得乘(得證自悟、悟他之果位)等三大乘之說,依次相當於真性、觀照、資成等三軌。

 

  於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中,與此一大願相同者,有如下諸佛本願:

 

  寶月智嚴光音自在王如來第六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行鄙惡事。不信三寶。智慧尠少。不修善法。根力覺道。念定總持。皆不修習。若能至心。稱我名者。由是力故。智慧漸增。三十七品悉皆修學。深信三寶。乃至菩提。」以及第七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意樂鄙劣。於二乘道。修行而住。棄背無上勝妙菩提。若能至心。稱我名者。捨二乘見。於無上覺。得不退轉。乃至菩提。

 

  法海雷音如來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生在邊地。由近惡友。造眾罪業。不修善品。三寶名字。曾不經耳。命終之後。墮三惡趣。彼諸眾生。暫聞我名者。由是力故。業障消除。遇善知識。不墮惡趣。乃至菩提。

 

  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造十惡業。殺生等罪。由此因緣。當墮地獄。若聞我名。至心稱念。於十善道。皆得成就。不墮惡趣。乃至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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