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20:53:03阿舍仔

酒駕殺人,台灣政府是元凶!!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和肇逃,也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通過以上這種刑責根本無效,這些酒駕者那會怕關?就不知我們的政府那些當官的包括那些立委諸公,為何對酒駕者這麼仁慈,難道也有收酒駕者的送賄嗎?所以本人在此主張若「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和肇逃,也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像這樣的法條乃無法降低酒駕90%以上,就把那些當官管酒駕的立法院立法的那些立委諸公,通通抓起來判刑,保證他們所立的法一定比這個嚴厲,如「酒駕,除了吊銷駕照之外,應該永不能再考照,並當場沒收酒駕的車子,罰款100萬,不是道安講習,而是鞭刑10鞭,若酒駕傷人,則賠至少1000萬,並鞭刑100鞭,若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與酒駕者同車之乘客則刑責與酒駕者相同。」這樣的立法,保證酒駕一定會降至0!

阿舍仔201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