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 16:41:14Yes We Can

汽燃費變革 機車改每年收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汽燃費徵收制度將有大變革,兩年徵收一次的機車汽燃費將改為每年徵收一次、與汽車一起徵收;出廠逾十年、過去五年未使用車輛限期切結報廢,否則將繼續開徵汽燃費。



下月21日跟汽車一起開徵

公路總局副局長陳茂南昨天表示,新制今年起實施,過去配合換發行照一併開徵的機車汽燃費(輕型三百元、一般重型四百五十元),下月廿一日與自用汽車一起開徵,但去年繳交者因已繳交今年額度,所以今年不開徵,明年七月起適用新制。

為方便車主繳納,公總也將實施汽、機車總歸戶,同一車主名下汽、機車將合併寄發繳納通知書,但因繳費格式限制,每張繳納通知書同時登載四輛汽、機車資料,超過四輛,會加附通知書。

此外,出廠超過十年、過去五年沒有違規、沒有投保強制責任險、沒有參加環保排氣檢定車輛,車主可在十月一日前切結車輛未使用,公總將不會徵收汽燃費,否則需依規定繳納汽燃費,全台此類車輛目前有二百五十九萬輛。

轉載自~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