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0 18:03:36阿飛

8/30會議記錄

 

HB鉛筆20*15cm

 

這張圖是今天整個下午的會議記錄。

諸位覺得奇怪嗎?

怎會,公司強制參加民防講習,分局長卻文不對題儘說些他個人的警務經歷...。我很熱心地幫他做記錄。他講了約三十分鐘,我才用十五分鐘就幫他記下來了。

呵呵,這會議記錄還不錯吧!

可是,怎麼看來看去,跟我的二郎腳這麼像呀?會害呢...

 

順便提醒開會得知的幾點常人不知的交通規則:

1.一百公尺之內有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或天橋、地下道)的馬路,行人一定要從人行道穿越,否則如果車禍,算行人錯誤。

2.走斑馬線過馬路時,即使已紅燈,車輛亦要禮讓行人先行,行人在斑馬線上發生的車禍,肇事原因一律是車輛理虧。

3.無主幹道之分,無其他優先判定的同樣大小道路口,左邊的車輛應禮讓右邊車輛先行。

4.停車或起步中的車輛和行進中的車輛發生車禍,一般皆判定起步的車輛理虧,因為要讓行進中的車輛先行。

5.路邊停車,車壁和停車邊界不得大於四十公分,否則依規定可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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