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4 14:09:42Angel

讓愛自由





「如果你愛著一個人,就放手讓他走,如果他頭也不回,

 那麼他從不曾屬於你;

 但如果他又回到你身邊,那份愛才能永遠.」



我們會說,當你深深愛著那個人,怎麼會甘心捨得讓他走 ? 後來慢慢領悟,

愛一個人,其實是希望對方幸福快樂,而不只是拿愛當藉口,綁住他來行自私

之實.


死命拖著口口聲聲說愛著的人,究竟是愛他還是愛自己?



好多年前新竹爆發的研究生殺人溶屍事件,情殺的新聞從沒間斷過,大多是

分手不成,或者離婚後見不得曾經的另外一半有了新愛侶而萌生殺機.

什麼叫做「我得不到別人也休想」? 「我不要的別人也別想撿」?

如果硬要說是愛著對方,我認為倒不如說是自私到了極點的變態行為.



愛是世上最高貴純真的東西,兩情相悅時世界盡是美好的,不管做什麼

都覺得快樂.夏天不怕熱,冬天不怕冷,不怕黑,也不怕鬼,只要愛人在身邊,

什麼都不害怕!他說的白爛話也都覺得可愛,做鬼臉也甜得讓人想昏倒.

儘管他小氣的要命,腳指甲常常不修剪,還常常放屁當生活樂趣.

It's ok ! coz I'm in love !!!




就因為愛是如此迷人,所以失去讓人恐慌.



也許很多人都忽略了...

愛人不是玩具,可由得你支配. 除非他願意如此.

在他愛著你的同時,他也是個獨立自主的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行為能力.

絕對有權力選擇他想要的人生.




愛是愛,不愛也是不愛了.

苦苦挽留無心眷戀的情人是無用的,

自殺不能懲罰什麼,恐嚇只會讓他跑得更快,殺了他自己也毀了.




就讓他走吧! 讓他做他要做的.

世界很遼闊,人生的路還很漫長.

若是分開後從此老死不相往來,那也讓自己明白此生無緣.

抑或者這次說再見,後來還會再相見.

在彼此都經歷過一段人生之後,繞了幾圈,又回到身邊.

這樣的愛才真正經得起考驗.




我相信這世上有很多城鎮,在那邊會有某個人正等著跟你認識,

然後相守一輩子.

也許你會遇到他,抑或者終其一生都是陌生人.

而我們談的戀情大部分都是失敗的,相遇之後隨即分離,沒有結果.

所以當我們有愛人的勇氣的同時,也該有被拒絕的勇氣.




在諸多的相遇和離別之後豁然了悟,愛其實是讓他自由.

當你不再害怕失去,才有資格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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