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09:48:25諾亞娛樂賭城✿CC
諾亞娛樂賭城-罵人烏龜 「意同懦夫」 改判有罪
諾亞娛樂賭城-罵人烏龜 「意同懦夫」 改判有罪
門前拴狗爆口角 不滿鄰居窗內錄影
2013年07月23日
傅男母親拉著愛犬「寶寶」到黃家後門(箭頭處)諾亞娛樂賭城模擬當天情況,對兒子遭判有罪感到無辜。王吟芳攝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傅姓男子與黃姓鄰居長期不睦,前年雙方又為傅家將愛犬拴在兩家間的公共區域而發生爭吵,傅男不滿黃男爭執後回到住處閉門不出,對著黃宅說:「是烏龜是不是?」被黃男錄影後提告公然侮辱,一審原判無罪,但高雄高分院認定烏龜是貶意,改判傅男有罪,處罰金三千元定讞。
傅男昨不在家,傅母氣呼呼的把十歲大拉不拉多犬「寶寶」牽到門前現場模擬,指兒子根本不是對黃宅罵人,真的很無辜。黃家則無人應門。
判決指出,前年八月,傅男弟弟在家幫「寶寶」洗完澡後,把牠拴在自家前門與黃家後門間的空地上曬太陽,卻被黃男夫妻指摘阻礙進出,雙方爆發口角黃男報警,警方到場後要求黃男先行返家。傅男隨後回家得知此事,與妻子站在門前要黃男出來理論,但黃男不理會,只持續從屋內對外拍攝蒐證,傅男見狀心生不滿,對著黃宅說:「是烏龜是不是啊?」黃男認為受辱提告。
罵人烏龜判決理由對照
一審認定無貶意
高雄地院一審認為,傅男是以「烏龜」一詞形容黃男一直待在屋內,不出來解決兩家糾紛,只是表達不耐煩、要對方快出來才脫口而出,並無辱罵或貶低對方人格;再者,聽到的人也只會認知黃男行動緩慢,遇事不能果決面對,與其人格或地位高低評價無關,判傅男無罪。
黃男不滿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推翻一審的見解,認為人的人格受有平等不可侵犯的保障,本來就不容抹煞、任意指為其他物種比擬。且「烏龜」因具有行動遲緩、遇有危險旋將頭尾四肢縮入殼內的生物特性,一般除了用來比喻人行動遲緩外,在我國也多被用來批評別人是懦夫或膽小。
大陸稱龜「王八」
二審還舉例指「縮頭烏龜」等,中國甚至有直稱烏龜「王八」的,更證明有貶意。
合議庭還舉例說,相對於龍、鳳、鵬、鶴等動物,經常被用來作為讚美、稱頌他人,是正面評價;而烏龜則與豬、狗等動物則常被用為辱罵的比喻,「如果這樣還不構成公然侮辱,要如何比擬才能構成?」因此改判傅男有罪。
可影射遲緩怕事
律師林岡輝認為,在我國民情,「烏龜」一詞除了指人行動緩慢,更有暗示其人是懦弱、怕事的意思,確實會對人的名譽與人格產生負面評價,建議民眾遇到類似爭執狀況,用詞一定要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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