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0 11:48:45+0

教部推定型化契約 幼兒頑劣園方可退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19/4/g2rv.html
汽車、房屋買賣、到補習班補習,都有定型化契約規範買賣雙方義務,防止消費糾紛。如今,幼兒園(幼稚園和托兒所)也要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依教育部草案,如果家長未在約定期限內繳費、且經幼兒園催繳後仍未繳清,或小朋友太不遵守秩序,幼兒園可以解約,請孩子退出幼兒園。

教育部委託學者專家草擬《幼兒園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幼兒園師生關係「契約化」後,幼兒教育是否變得愈來愈像「商品」、傳統教育價值是否褪色,備受關注。

幼教商品化 備受關注

此一定型化契約內容共有廿七條。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行政院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已進入立法院審查程序,教育部希望這項推動「幼托整合」的重要立法可於九十八年元月開始實施。教育部也著手規畫相關配套措施。

幼兒園定型化契約仍在徵詢意見階段,但已引起不少議論。例如,草案明指,家長若未如期繳費,幼兒園可以「解約」;對於經常不遵守托育場所秩序,或破壞托育場所物品設備,情節嚴重且制止無效的幼兒,草案也允許幼兒園「解約」。

疏於照顧 家長可索賠

該契約也保障家長權益。當家長發覺幼兒園疏於照顧幼兒、言行舉止不當對幼兒有不良影響,或有損害幼兒身心行為時,也有權「解約」,並要求幼兒園賠償違約金。

契約範本草案指出,幼兒園經營常有向新生收取「訂位金」,或於學期結束前向舊生收取「保額金」情形,為釐清訂位金和保額金,草案明定,其性質均為「學費預收」,應於註冊時自學費中扣除。

家長和幼兒園雙方也可約定幼兒「適應環境期」(試讀期)長短,試讀期間離園,園方應全額退還學雜費及其他各項費用,但可收取合理的行政作業費用。

潘文忠說,每年有幾十萬名孩子就讀幼兒園,家長和幼兒園發生各種紛爭也時有所聞,教育部有必要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他強調,將來定案的範本一定會讓家長和幼兒園都能接受。



在小學就不能這樣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