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1 14:26:42pizza1855

教學原理第十二週省思雜記

第十二週省思雜記 教學單元:法理探究法 學號:79111021
系所級別:中研三 姓名:廖堂智 email:g9111021@mail.nchu.com.tw
I. 上課內容摘述(What have I learned?)

今天老師講授的是「法理探究法」,配合課本P191「策略40:陪審團的審判」。

法理探究法的目的有三:
1、幫學生系統化地思考當代的衝突議題。
2、將衝突的議題改變為公共正策問題。
3、分析變通的另類立場。
4、學生被迫參與社會價值觀的重新界定。

法理探究法常常可以處理以下問題:
1、種族與人種的衝突。
2、宗教與意識型態的衝突。
3、個人安全上的議題。
4、不同經濟團體間的衝突。
5、健康、教育、福利的議題。
6、國家按全與認同。

II. 對我的衝擊 (So, what impact do I have?)

法理探究法感覺上就是更高層次的「公民教育」,因為每當台灣的社會、文化有顯著的變遷時,我們就可藉由法理探究法反省我們對法律、倫理、意識型態上的價值觀,其目的不是要獲得「誰對?誰錯?」的價值判斷,而是我們可藉由法理探究法,培養分析社會議題的思考能力、單人「他人」角色的能力、社交對話的能力,並能藉由反覆的討論獲得「同理心」的多元觀點。譬如:319總統槍擊案、台灣獨立問題、台灣的賦稅問題、台灣是否要廢除死刑問題…‥等等,都可當作討論的題目,都可以是「法理探究法」最佳的演練場。

III. 未來使用上的規劃 (Now, what should I do in my career?)

法理探究法似乎較適用於公民科、社會科的教學應用。但是記得前陣子台灣的教育界在爭論國文課本裡文言文、白話文所佔比例的問題,筆者認為可在班會時間採「法理探究法」,設計一場「是否要減少國文課本裡的文言文比例?」的討論辯論會。其實施的對象最好是中高年級(因為他們對文言文、白話文有較清楚的認識),採正反兩方的分組方式讓他們進行討論。並嘗試於同一組內再細分為「官員、家長、學生」等三方來發表意見。

國文科是否要減少文言文的比例?

贊成減少
反對減少

官員說法
官員說法

家長說法
家長說法

學生說法
學生說法

這場「國文科是否要減少文言文的比例?」可以達到下裡幾個目的:
1、讓學生藉由討論而能對文言文、白話文教材有更深切的認識,藉由討論過程來對課程、課程有更深層的體驗。
2、藉由「官員、家長、學生」三方的不同立場,讓學生培養多元價值觀念,並且能同理心的理解相反的價值觀。
3、培養學生發言的勇氣與言語技巧。
4、讓擅長言語的學生能有所發揮,讓平常拙於言詞的學生能有發言的練習。

IV. 應用實例(Research)

用Google在網路上查詢,可發現「法理探究法」多是應用於法律、金融、政治等公共議題的層面上,於教育上相對地較少看到其蹤跡,其在教育上的應用大多以公民科、社會科的議題上。但筆者認為每一學科的教師仍然可以將「法理探究法」融入自科的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更深層認識本科學業、同理心尊重他人意見、思考分析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