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 22:10:16小冰
我的意見
今天朋友寄信來 要我看這則新聞
說有機會再向我請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22/today-so1.htm
但能說什麼?
法官已經"依法"做出判決 相關意見也有律師表達
還能討論的已經不再是法律的範疇
而是那個女學生將來怎麼告訴他的孩子 [爸爸是誰?]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不管如何說謊或掩飾 真相永遠包不住
一般來說 人有潛在的良知
君不見 有些人大澈大悟後
對於犯過的錯 會盡其所能做出很大的補償
但也有執迷不悟的人 活在貪妄之中
你,一定要遠遠的離開這些人
不需要知道這些人會如何 會不會得到報應
因為這種人根本不值得你浪費生命去討論或理會
Jasmine
2013-02-23 17:57:27
日子過得好快 2013兩個月就要過完
再10個月又要新年了
不管怎麼樣 每天都要開心喔 2013-02-25 21:11:51
是啊~ 真是不用浪費精力去問天理何在
我還真氣過老天爺, 結果似乎衪也不曾動容
不如好好把力氣用在自己, 充實自己, 打扮自己.
把自己成為一個更風趣, 更知識的人
至於外面的孩子, 長大是否會怨恨父母
似乎也不用去探討, 就算淫魔李xx
過去的日子, 他不也活的好好的
人生是修行
不愛就是不愛了
放過別人其實最重要是放過自己
無怨 人生才輕鬆自在
給小冰拜晚年 祝你青春無敵, 事事順心 ^^
版主回應
Jasmine:日子過得好快 2013兩個月就要過完
再10個月又要新年了
不管怎麼樣 每天都要開心喔 2013-02-25 21:11:51
到書店翻了釋譯書,書名女人要愛自己,討論消失的女人,書裡一段話,不要期望對方道歉,如果期待道歉,等於是快樂權利交到對方手人
管他徹不徹悟,道歉不道歉,但求無愧,如果補償,就大方收下
情緒若能自己掌控 那麼生活美好與否就由自己決定 2013-02-25 22: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