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
今天早上是某職業工會的頒獎大會
因為我擔任該理事會中理事的一員 所以必須前往
原本活動規畫的時間為九點半開始 十二點結束
沒想到 很多受獎人缺席 又加上沒有設計任何表演節目
以致活動在十點多就草草結束
很多受獎人都在活動結束後才趕到 只有傻眼的份
公會理事長在規畫活動時 安排每位理事都要負責一部份工作
但今天有幾位理事遲到 幾乎是活動都要結束了才來
對於他們工作的態度 真叫人不敢苟同
而更離譜的是 因為原先邀請的來賓並沒有那麼多人來與會
所以要送給來賓的禮物有了剩餘
因此理事長就將剩餘的禮物送給工作人員 及幾位早到的理事 慰問他們辛苦的工作
一位遲到的理事沒拿到禮物 當場竟憤憤不平的離開
發放禮物的助理小姐膽戰心驚 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安慰她說 做事有原則 就不要太在意別人的情緒
當我下樓去騎車時 看到那位理事還在停車處 向別人抱怨
我對她說:[便當已經來了 要不要上去拿 幫忙吃便當]
她說:[我禮物都沒拿到 還要拿便當喔]
我告訴她 工作人員也是依指示發放禮物的 叫她別太在意
當我騎車離開後 在途中 我突然覺得我錯了
其實我應該把我的禮物叫工作人員拿給那位不高興的理事
因為對我來說 這份禮物本來就是意外所得
給出去只是回到原點 就如同我從來沒有得到過
卻可以解決工作人員的為難 和那位理事的不開心
那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就是[貪]
我並沒有在當下放下我的貪念
所以沒讓事情有一個很圓滿的結果
我應該還要有更快的覺察才對
大家一起覺察吧
手中握有的 真的都不能放手嗎?
放下了 是不是心裡更輕鬆?
回到原點 只要心情調適好 就可以重新出發
何必讓壞心情阻擋我們方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