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30 18:58:08雪狐

如何說一個好故事

說故事在人類的文明歷史發展中由來已久,
不論是神話或傳統的民間故事,
全透過故事傳承前人的經驗與智慧。
英國作家E. M. Forster說:
事實是「王后死了,國王也死了」,
故事是「王后死了,國王隨著心碎而死」。
事實是平面、單調與乏味的,
而故事則是立體、有趣與有血肉的。

Daniel H. Pink認為事實是理性的陳述,
故事卻同時擁有訊息、背景與情感,
讓聽者融入其中最後讓人因為情感體驗而記憶深刻。
現今這個資訊爆炸的年代,事實無所不在,
現代人藉著網路的搜尋工具,
可以瞬間獲得數萬筆冷冰冰的資料,
問題是這些資料無法與人心產生任何的聯結關係。

Annette Simmons研究指出,
故事是一種心理印記的形式,
憑藉著故事所塑造的觀念讓聽眾產生共鳴,
同時憶起他們自身的經驗,
這種與人們產生連結和意義的體驗,
可能會長遠地影響一個人的想法和觀念。

事實與故事的最大差別不在於死屍般的僵硬事實,
而是那不折不扣的人味,
因為這個人味牽動連結了消費者的生活經驗或是某種價值觀,
進而引發消費者的情感共鳴,
讓消費者能從中發現到自己就在故事中。

故事可以簡單的歸納為對人性的掌握,
意即發現周遭人事物間隱微未顯的人生百態與處事智慧。
事實上,
不論販賣的是衝突(電視新聞),還是成功(商業雜誌),
歸根究底其背後的意涵仍然不出人性,
也就是故事。

平舖直述一個事實,
遠遠不及一個感動人心的故事。

參考資料:
說故事的力量:激勵、影響與說服的最佳工具(The Story Factor)
Annette Simmons著,陳智文譯,臉譜出版社

未來在等待的人才(A Whole New Mind)
Daniel H. Pink著,查修傑譯,大塊文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