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3 11:41:54LuLu

偷走的是孩子的書包和它相關的回憶-那佔據我心的位子

偷走的是孩子的書包和它相關的回憶-那佔據我心的位子

這天是一個值得高興的晚上,一位同仁全家已經決定返台定居,我們暢談買房子的經驗,很久未到外面和大夥吃東西了,很珍惜這樣的時光,雖然孩子一直要我早些離開,但我卻始終不予裡會。

在飽餐一頓之後,步出餐廳,開出車子,孩子警覺到風不留情的灌了進來,這才發現玻璃碎片群聚在右後車窗,孩子說車窗被打破了,我焦急的問:「有沒有丟掉什麼東西?」,他先說沒有,後來想到了,書包不見了。

那個書包,是在3年前我們一起到百貨公司買的,可以旅行用的背包,它的背板有透氣排汗的功能,用了很久,也未見汙點及缺陷,裡頭裝的書,簿本,文具用品,傘,Mickey錢包,都是一點一滴去各國購買回來的。

一開始,無法接受找不回來它們了,心裡還是期望偷兒良心發現,把它們放回原處。

於是第二天,我又回到那個停車處,看到對面公園及地下停車場的工地上兩處有工人在進行工程,來回的走著,等警察來到竹北四平路和縣政九路現場,警察提醒我不得離開現場打電話找警察,既然已離開現場,就到警局做筆錄。跟在警察後面來到警局,在進行筆錄的中途,遇上拿刀砍人的大案,由於警察人手不夠,筆錄的工作暫停,待三十分鐘後,才又輪到我,告別警察的時候,我謝謝他讓我結束對於失去東西的痛,又可重新開始了!

將車開到保養場,維修人員說要待料,為了打點孩子在校的事情,再度開著轟隆轟隆的車子,往返奔波,下午天氣轉為陰暗,怕下雨,車子浸水,將車停在修車廠。

待我下午早於約定時間,再次詢問車場時,竟然貨未到,當場傻眼,想著孩子要接回家,趕忙又開著轟隆轟隆的車子,回到公司,邀了孩子的一位同學,晚上陪他渡過第二個書包丟掉晚上,也是媽媽買齊所有原書包裡的物件的第一個晚上。

那個接他們一起下課的日子,我想我永遠也不會忘記,他的同學是這樣衷心的替孩子感動著我,新的折疊自動傘比原先美國買的還要輕,而且還保證傘骨不斷,他們開著傘再關起來,不時的發出讚嘆聲。後來他的同學的爸爸也來了,在他的同學的爸爸面前,他的同學背著新的書包來回奔跑,我們還發現他的的同學書包也和這次孩子新的書包一樣的品牌,他的同學一直嚷著要換和孩子一樣的新書包。

偷兒阿!我們在第二天,就放棄了追尋舊的遺失品,不再受到心裡的威脅,歡迎新的來臨,到第三天才修理好車子。

謝謝你偷了一個背包,改變了我認為東西買好的堅持。

過去和您交手的事件,也被在心裏一件件拿出來比較。

下次有機會讓您們改頭換面、重新做人,取出晚上出來做小偷的壞習慣,讓白天的陽光照亮您們,除了看看處處花開得很美,也和大家友善的彼此不失和氣的打聲招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