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5 12:06:25丫豪仔

歡迎光臨!

有些朋友知道我在鄰近學校的Mid City裡的糖果店上班後,紛紛到店裡來探班。有些是我告訴他們應邀而來的;有些是從朋友口中得知的;有些是店裡的長客,經常本店買東西,或是我去外面的冰箱補貨時,被路人發現的。有一個韓國的女同學見到我的時候就會笑容滿面地大聲喊我的名字:「PERHAN! What r u doing here?!」

有人捧場當然是高興,儘管只是進來寒喧幾句,真的謝謝大家前來探班。有時我會請他們吃點糖果,哈哈,希望閉路電視沒有拍到,也希望沒有人向老闆告密。當我補貨補到快瘋的時候,有朋友陪我聊兩句確實令人精神百倍。不過當有客人來的時候,儘管他們在買東西,也是客人,我也會暫時無視他們一下,始終正事比較重要。

今天有兩位同學冒名而來,很興奮的第一件就是要和我合照。因為我很久也沒在學校見到他們了,她們罵我為甚麼這麼久還不找他們,有人還問我甚麼時候來一場「竹戰」云云。我們在合照時,有人拿了店裡的用金莎做成的「金莎花」舞動,我跟她說如果老闆如果在此時來巡視業務的話,我就死定了。俗語說得好:「日頭不要講人」,五秒鐘後老闆的女兒剛好這時候要來店裡來打電話,心真的冷了一截,還好我們在照相而已,心想在沒客人的狀況下照相應該沒問題吧!為了打圓場,我就和老闆女兒聊一下天,然後立刻打眼色示意叫同學們迅速離開,其中一人會意然後拉了另一人退卻。

有人探班,不過去探別人班卻有不同待遇,雖然買了些糖果去,仍然受到冷淡的待遇,真的想對一個人好也不容易啊,應該是留?是退?問題不斷在我回家路上回響著,以致心情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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