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3 01:47:22民主撚

必須對在佔領區搞事者實施毆打

比如今天到佔領區掟內臓和打人的暴徒,把他制服固然是好,我更應該把他們狠狠地毆打,打至殘廢為止。仲有周知,這些暴徒根本是警方派來,報警就是放生他們,警帶走他們後100%會放人甚至有獎賞。

正確做法是先找一大批人重重包圍著他,再狠狠地毆打他,打斷他的四肢,然後散水。這樣警察就無從抓人了。

必須以暴易暴!不能把他們繩之於法,就把他們繩之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