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沒有南線專案嗎?
要法官重判阿扁。
但很湊巧的,在台灣國境之南的澳洲也扯出現任總理陸克文(Kevin Rudd)接受台灣的招待與賄賂一案。
在多家報紙都是頭條大新聞。
該案件牽涉到李登輝跟阿扁執政時期,包括李登輝時期張有惠對陸克文來台旅遊的招待以及對醫院的捐獻,
以及阿扁時期龔金源對陸克文倫敦旅遊招待,以及對陸克文的政黨,目前澳洲的執政黨,
有220,000元的捐獻(約台幣六百五十萬)。
好玩的是,台灣駐澳洲代表林松煥馬上在網站以及媒體提出中英文聲明,
宣稱張有惠一事與台灣無關,但對龔金源一事隻字不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9/5/1nxj2.html
我們來看看澳洲媒體怎麼報導這個案件
http://www.smh.com.au/national/accused-minister-paid-for-rudd-trip-20090726-dxic.html
......
The revelation of Mr Rudd's association with Mr Chang sheds further light on the Prime Minister's links with figures associated with Taiwan's pro-independence political party, the DPP. Last week, the Herald reported that a Taiwanese-born businessman who paid for Mr Rudd to travel to London was a close friend of Mr Chen's.
Kung Chin Yuan has a house on Brisbane's riverfront and has donated $220,000 to the ALP.
Mr Kung was appointed to various official government positions while Mr Chen was president between 2000 and 2008.
Mr Kung has been linked to a secret fund controlled by Mr Chen used to bankroll covert diplomatic operations in Australia and the South Pacific. Mr Chen, his wife and former aides are being prosecuted for alleged embezzlement of the fund.
Mr Kung has denied receiving any money from the fund for diplomatic work.
.....上文的大意為:
陸克文與支持台灣獨立的民進黨相關人士有關連
阿扁的朋友龔金源支付陸克文到倫敦旅費,也捐了220000澳幣政治獻金
龔金源與阿扁的秘密基金有關,該基金是用來支付在澳洲與南太平洋秘密外交
阿扁跟他家人與部屬因據傳不當使用該基金而被起訴。
.....
看起來澳洲媒體相信有南線專案,也認為龔金源幫台灣政府來佈線澳洲政客。
但阿扁一直沒對南線專案提出辯駁,龔金源也否認幫台灣政府金援澳洲政治人物,
(龔金源如承認,他絕對會被澳洲政府關到監獄關很久,他在台灣、中國的投資也必定化為烏有)
檢察官則認為南線專案根本不存在,用這理由要辦阿扁貪污。
那麼南線專案是否是真的?還是子虛烏有?還是秘密外交如同阿扁所說,只能帶到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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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8日上午,陳水扁向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特偵組)承
認,「南線專案」完全是他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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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聯合報評論 自由時報求償又敗訴
2012/08/01 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聯合報「黑白集」評論國務機要費案,指「真正的媒體醜聞,是用頭條新聞刊登『南線專案』在北一女門口付錢那種惡劣行徑」等;自由時報和撰稿記者不滿,要求聯合報刊登道歉啟事並求償一百五十萬元,一、二審都敗訴。
台灣高等法院昨判決指出,自由時報未盡自律之責,企圖影響檢察官辦案及閱聽大眾的判斷。聯合報在法院認定南線專案是陳水扁虛捏後,根據此一確定事實,評論南線專案屬假新聞置入性報導,並非毫無所本,更非空穴來風、無的放矢。
聯合報在前年十二月卅日黑白集「誰置入誰」一文中,探討有關政府置入性行銷的議題,內容提到「現今媒體的惡疾,絕不止在置入性行銷」、「真正的媒體醜聞,是用頭條新聞刊登南線專案在北一女門口付錢那種惡劣行徑」。
黑白集評論,「這類新聞在形式上不能區隔,在內涵上更是放話造謠。這是媒體之恥,台灣之恥,卻不是『政府置入媒體』,而是『媒體置入政府』」。
文中雖未點名自由時報,但自由時報認為以當初的媒體報導,該文就是在批評自由時報及該報率先報導南線專案的記者;該文並以「醜聞」、「放話造謠」、「媒體之恥」等文字,侵害自由時報與撰稿記者的名譽,對聯合報提出民事求償。
一審判決指出,南線專案是陳水扁為國務機要費案而捏造,當初自由時報獨家揭露該消息,報導中交付金錢及簽收領據核銷時間、地點均有違常理;媒體逕予刊登,不免令人合理懷疑是否當時總統府提供資訊,置入自由時報所為的報導。
法官指出,聯合報根據法院認定的事實,評論南線專案屬假新聞置入性報導,並非無的放矢。自由時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高院昨天駁回,判聯合報勝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