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30 09:34:19pearsophl3w

監所管理員和執達員考上後分配的工作地點問題

執達員主要的工作內容為:協助書記官繕打筆錄以外的訴訟文書、公文擬稿;送達文書給當事人、代理人;若係民事執行處的執達員,則尚須繕打執行命令、並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受法官、書記官指揮進行強執程序,因此,打字速度快的執達員在民事執行處相當搶手,相對的,薪資也較高,由於法院有各種加給,且強執有出差需要,每月約可多一萬多元的出差費。
另外,我國各級法院均已電腦化,各類公文均有例稿可套印,且均配置委外人力協助各股辦理較瑣碎之事務性工作(例:貼郵票、附回證、繕打傳票等),也減輕執達員不少負擔,雖然必須受書記官指揮,但相對的,可能發生的法律責任也少很多。
薪資:34,000(本俸+一般行政津貼) 加班費:5,000元/月。 出差費:500元/日。
監獄管理員,有兩種班別,

一為一般正常班, 跟一般公務人員一樣, 八點上班五點下班,有週休二日, 見紅就放假.

二為做一休二班, 做一整天24小時, 然後休兩天, 當然其中有一小段可以休息一下, 不過還是要巡邏, 沒有週休, 過年和其它有放假的假日也是照班表上班或放假, 只有年假和休二的假期而已, 應該薪水會高點.

那以後工作地點是怎麼分配!有戶籍優先嗎 ?
監所ㄉ話是看妳ㄉ錄取成績選志願ㄉ.....若你ㄉ成績不是在前幾名ㄉ話就要有去外島或台東ㄉ準備啦.....

引用自: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0617000012KK0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