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4 05:30:23夢想家 黃湘
外遇
外遇是為了嚐鮮還是因為對另一半不滿?
外遇是因為情感的不由自主還是人的劣根性?
有個家長跟我說:一夫一妻是違反人性的。
我聽到這樣的話語,覺得她好勁爆。她說世間太多美好之人,會同時喜歡上很多人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因為人的嫉妒心及佔有慾,才會需要立法變成一夫一妻,以保障夫妻雙方的權益。但是,情感如果需要立法來規範,就不是真正的感情了。法律保障的是責任與義務,而不是情感的專一。我想,我開始明白了這個道理。原來,很多的事情,都不是我原來以為的認定。但即使如此,我還是覺得人不應該有外遇,不應該的原因是,我不覺得外遇會讓彼此真正的快樂。而是,另一種痛苦,如果能夠解決,也不會做如此的選擇了。所以,不管是哪一方,大家都在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