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1:29:16夢想家 黃湘

遲到與加班可以相抵嗎?

遲到與加班可以相抵嗎?

  上班都要打卡。

  大部分的公司,上班都要打卡的。而若沒有準時上班的話,每家公司可能也有每家公司的規定。我們公司,直接扣錢。扣多了,員工心理不開心;扣少了,員工不痛不癢。有賞有罰,所以,公司除了扣錢外,另外為了鼓勵大家上班不要遲到,就設了全勤獎金。只要一個月都不遲到,就有全勤獎可拿。被罰時,大家挺不開心的,但是,拿到全勤獎時,好像又覺得拿的理所當然。認為自己表現良好,拿個獎金也是應該的。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我腦中有幾個疑問:

  第一個就是:公司有一定得給全勤獎金嗎?

  第二個:上班遲到為什麼公司要扣錢?但留下來加班卻沒有加班費?我遲到一分鐘,卻留下來三小時,這樣三小時難道抵不過那一分鐘嗎?

  第三個:有些公司採責任制,既然是責任制,為什麼非得打卡?

  如果我是老闆,我想,上班打卡這件事情,我一定是嚴格執行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好管理,算薪水時比較不會有錯。打卡可以證明員工有來上班,上了多久的班。有沒有請假等等,一張卡,說明了很多事情。而其中,更說明了你是不是一個準時的人。

  我們先來談談公司有一定得給全勤獎金嗎?答案是:不一定。但是,有給,比較有動力。尤其,若是獎金還挺誘人時。獎金只是相對於遲到扣錢的比照辦理。有賞,有罰,大家為了避免責罰,當然會盡量不要遲到。而且,不要遲到的好處,還有獎金拿,這樣,不是挺好的嗎?

  員工,也是一位普通人。每個人都是從小孩長成大人,每個人都在社會上學習。學習社會經驗,工作經驗,並從中學習應有的態度。所以公司怎麼說,我們通常就怎麼做。領人家薪水,如果你不照公司的規定走,付錢的最大,老闆當然可以不用你。所以,我們在其中,漸漸習得了現實與社會化的一面。工作多年來,體認一個事實,如果你不滿一家公司的制度,那麼,你應該想辦法跟老闆反應,讓老闆跟你之間達成共識,不然自己就識相點離開,因為,我認為抱怨並不會有任何的改善。抱怨,只能抒發自己的情緒,但是無法改善狀況。我是個實際的人,心中對工作只有一個想法。要嘛,就想法改革,要嘛就離職。除此之外,找不到讓自己滿意的方式可行。

  我今天的第二個問題:遲到要扣錢,為何加班沒有加班費?我遲到一分鐘,卻留下來三小時,這樣三小時難道抵不過那一分鐘嗎?這個問題,是因公司而異的。不是每個公司都如此。但是,我們公司沒有叫你加班,加班是自己的問題。工作做不完,自己有一些工作上的堅持,所以,只好留下來做完它。因此,是自己個人的問題,當然老闆不需付你加班費。但是,不可遲到是公司的規定,本來就該遵守。至於兩者是否可相抵,這是觀念的問題。上班準時是規定,加班是自己個人的問題,當然要自己承擔。如果今天是老闆叫你加班,老闆自然會付你加班費,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工作能力、效率、方法等問題,這是自己要調整及解決的。這好比一個概念,如果一件事,知道正確方法,只要一分鐘就可搞定。但是,因為自己的錯誤,卻要花三小時來彌補,看在老闆眼中,老闆可能只在意你失誤的那一分鐘,而你彌補的那三小時都是補救動作,不值得稱讚的。也就是,我們應該要在一開始就把事情做好,而不是凡事都用補救的。要知道,不是每件事情做錯都可以事後彌補的。

  責任制要不要打卡?有些公司要,有些公司不用。以個人的意見,還是要打卡。尤其一家規模大人又多的公司。錄用的員工如果良莠不齊,不打卡會有一些問題。不打卡也最容易讓員工摸魚吧!或許,我一直相信人有千百種,不是每個人都會遵照規定走,若有一個規範,員工比較會自制。這是人類的習性吧,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是如此,但是,對於像我這種常常不小心就遲到的人而言,至少,可以規範到我。

  所以,以前遲到一分鐘,被扣錢,但是,自己常常留下來好幾個小時,剛開始心中是不平衡的。但是,後來仔細深思,老闆又不是只管你一個人,況且遲到是自己個人的問題,又沒有人叫你遲到,所以,不能把兩件事做加減的動作。想通了,就不會再卡在其中而不滿了。小小分析,分享與您。祝大家在工作上,都能愉快。

  黃湘於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