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創作?
什麼是創作?
每次中級班上課,幾乎每三堂課就會上到一篇西洋文學作品。因為自己本身是讀英國語文學系,西洋文學作品接觸的真的很多,也因為課堂上介紹了很多的英國文學,歐洲文學,上了西洋文學概論後,開啟了我對西洋文學的狂熱。每次暑假,就是借一堆文學作品回家看。當然,因為能借的有限,所以最後都自己自掏腰包,買了好幾百本的文學作品,當初志文出版的翻譯文學作品,幾乎每一本都在自己的書架上找的到。當時自己的閱讀量,老實說,真的滿驚人的。從此,愛上了文學,現在因為上中級及中高級雜誌,再次接觸到文學作品,真的有彷如隔世之感。因為,離開學校後,自己愛上了看愛情小說,長達十年沒有間斷,當然,家中的羅曼史小說,也達到上千本,所以,西洋文學作品早被自己棄在一旁多年。接下來的十年,是言情小說的天下。而兩年前,西洋文學全捐出去,羅曼史全資源回收了,家中只留下英文書(英文書是上班時要用),佛書(是不斷要研讀的經書),房子空間空了不少。
雖然家中不再有西洋文學作品,但是,曾經花過如此漫長的歲月來閱讀,還是有值得懷念的地方。所以,當每次教到文學作品,心中就又開始有了懷舊之情。不過,今天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因為自己做了一些些的懷疑而書寫的。我問學生,為什麼流傳最久,讓人念念不忘的文學作品都是「小說」居多?
學生說:「老師,你是因為自己的書賣不出去在怨嘆嗎?」
「是啊!有一點。我被列入是寫勵志的作家。」
「寫勵志不會有人看啦!所以,老師你的『閻羅王生死簿』究竟什麼時候要繼續寫?寫小說才有賣點!」
學生已經催了好幾次我的進度,還說我停擺太久了。而我,總是笑的很尷尬,沒有理會,繼續問:「為什麼出名的幾乎都是小說?為什麼?」或許,我在問孩子時,我自己也早已經有定見了。只是隨口發洩一下心情而已。因為,連我都覺得小說好看啊!自己看得也不少,當然能夠體會那裡邊的愛恨情仇與作者要表達的意涵。深入人心的好作品,透過小說的緩緩道來,扣緊心弦的,不就是人類的各個行為與樣貌嗎?
這次教到「遇見街貓」,發現作者原本是海洛因的吸食者,在戒毒的過程中,他遇上了一隻徘徊在他家門階上的貓(Bob),之後一人一貓成為知交。而Bob的出現,讓作者找到了人生的新希望。他開始寫下他和Bob的故事。本書已經賣了八十萬本,而我,在台灣要把兩千本賣完都有點困難……
賣得好,有它的原因。原因是什麼?
很多好看的小說,也不見得賣的好。但賣得好的,都是好看的小說。
創作,究竟是什麼?我又開始喃喃自語著!
學生說:「老師,你這麼愛寫,寫小說啦!不要寫什麼勵志書了。」
「你們以為寫小說這麼簡單?」我笑笑的說。並接著說:「我功力不好啦,而且,我喜歡寫生活小品文。分享人生經驗,生活的所有的體悟。小說,我用看的就好!」
其實,我也想好好寫一部小說。才有「閻羅王生死簿」的誕生。我也想好好經營一部跟人家不一樣的故事。但是,在書寫過程中,發現自己想要的東西一直在變。而且也因為想法做了修正與改變,考慮把整個故事重新做一些修正,所以,在醞釀的過程中,就停擺了。
以前在部落格發表文章,常常看到有人有一些爭議。爭議的主題永遠是「著作權」的問題。從那時起,我不敢再在自己的部落格轉貼任何不是自己親自寫的文章。非得每篇文章都是自己的「作品」才行。然後,就越寫越多,越寫越長,然後寫不到了兩年,文章就已經一千多篇了。之後,才開始探討,什麼叫「創作」?
後來得了一個結論。創作就是跟別人寫不一樣。用文字,用自己的話表達自己想要表達的概念。不能抄襲別人的作品,就是創作。然後,就有創作的個別性與特別性。當寫得沒什麼創意時,你可以批評文章沒創意,但是,不能抹滅那也是創作!
所以,我可以很自豪的說:我的每篇文章都是自己的創作。雖然寫的很隨性,有時還會偏離主題,常常寫到一半就偏到跟主題不相關的事物上去,不過,哈哈,那也是創作!
如果是以前的作文老師看到我的文章,若我寫完不改掉標題,作文老師應該會在我的每篇文章下寫下這個評語:文不對題!
哈,這篇文章,好像也差不多要變成這樣囉!
黃湘書於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