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0 18:56:57寶兒(芳瑜)

【愛情電影】保留

這些日子天暗得很快,五點多,街燈已經全亮了起來。咖啡廳裡,我們的對話停了,但更多人的聲音隨著門上的風鈴踏了進來。我覺得有些冷,起身披上了大衣,而你還坐著,問我:「還留不留下來吃個飯?」
我說:「不留了!」

有時候我也很想留下點什麼,一封情書、一個夜晚,或是一個永遠可以找到我的電話號碼。證明這一切並非虛幻,我們的愛情不是想像。

只是當我們都老了,我和你的妻坐在樹下,聊起了過往,才發現那封藏在餅乾盒裡半個世紀的信,竟出自你妻的手。那麼這一切的思念是不是玩笑?然後才知道自己不是張艾嘉,你不是林子祥。什麼都不是、什麼也沒有。

於是像我這樣不拍照、不過紀念日、沒有太多收藏的人,終究會選擇不留。就像此刻從我車上傳來的音樂:「我把煙花給了你,節日給了他…我把歌點給了你,麥克風遞給他;聲音給了你,畫面給了他;我把情節給了你,結局給了他…..」

或許你會以為我在逃避,像一般人那樣。果真如此,那我是淺的──把一切停留在最完美的階段,「我想那是個不錯的人生哲學,這樣就可以一輩子不用再去認識任何人。」

其實早在那班開往巴黎的火車上,我已經傾心於你,不然我又怎會願意和你漫步在維也納的街頭,一起等待黎明?如果你說自己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那麼你是淺的,但這是多麼愉快的生活態度,我又何必排斥一場花前月下?當太陽昇起就把一切帶走。

我們這樣走著,當愛慾轉濃,我決定不留,不願以性來宣告愛的開始或死亡。

你要相信我們已經到達禪宗的境界。在感情的世界裡我不守禮教、不會逃避,如果你相信還有另一個空間,那麼我和你在那裡都是專情的。我們一樣會吃飯、會睡覺、會嫉妒、會變老,一點都不完美。

走過了白天,走向了夜晚。終於我們走得夠久了,在等待黎明的此刻,一起躺在草皮上。第一次這麼滿足身旁躺著是你,不是別人。我開始覺得恍惚,還是太過真實?

*****
我起身,把大衣的扣子扣上。你還是坐著,又問了我一次:「真的不留下來吃個飯?」

「不了,回家吃吧!該忙的事還多著呢!」



Pauline 2003/12/24 晚上12:18分初稿
2004/4/18 凌晨00:12 小修
2004/4/19 pm11:50 三修定稿

總是多此一舉的~後記:
在這篇文章裡,我試著剪接《最愛》及《愛在黎明破曉時》二部電影的情節,以及《心靈捕手》中的一句對白,加入一些想像的生活場景,讓主角同時穿梭於「真實的」咖啡廳中(其實也是虛擬的)與電影的情節中,串寫成一篇類似小說的散文。
2003/12/24 的初稿不甚滿意,重修。


圖:《愛在黎明破曉時》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