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1 16:00:53寶兒(芳瑜)

【漫步紅塵】不忘

我是個不會在畢業紀念冊上寫下「勿忘我」這樣字眼的人。不會在別人轉身離去時大聲的喊:「我不會忘記你!」

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覺得這是一種牽絆。
每次換一個工作、一個身份,即使有些不捨,別人抄下了密密麻麻的聯絡電話,但說實在,你有多少機會去打?時間久了,這些電話也只剩下一排數字的意義。我以為人生的分離應該像天上的雲那樣,有聚有散的。即使一直都在,存放的形式也不斷改變著。

我家裡的舊物也少。除了那些懶得整理的,每次買了新東西進來,我就會設法扔掉舊的。垃圾丟了、衣服送人、書報回收或者賣了。能夠再利用、給個新身份的,我總很樂意做些資源回收的勞動。

但電影《男人四十》中的文靖不是這個樣子,小孩長大了,小時候的玩具卻還留著,年輕時衣服也捨不得丟。家裡的東西堆滿了,她的丈夫要她把舊東西丟掉,她每次都說:「下次吧!」下次!下次!但他和她都知道,她丟不下的是一段舊的感情。

我蠻不喜歡那樣的人,怎麼那麼不瀟灑?為何不能往前看?偏要叫往事捆綁?

當然我也有一些不太丟的東西,比如書。大概是它們還沒多到讓我煩惱,而且很多書,我連看都還沒看。
但是我幾乎不剪報。

事實上我很會剪報,那是我從前工作的一小部分。如何剪貼、分類、歸檔,我也算是半個pro級的。只是剪報花費時間,像一般人那樣散慢沒系統剪法,這些剪報如何再派上用場?

我有個朋友習慣剪報,他告訴我他就是把報紙剪下來而已。不分類,隨意的堆放。我猜想他家大概"垃圾"一堆,走路都困難?
有一次他告訴我,他翻到我一年前在報上刊出來的文章剪報,我嚇一跳,有點難為情,甚至不太高興。一半是因為我不容易對自己的文字滿意,一半是因為我不知道對方沒事幹麼去翻那篇剪報?(或說沒事翻到幹麼要告訴我?)

我突然想起我的初戀情人,那年我才高二,我們在英語補習班認識。幾個月下來他記得我每一次穿去補習的衣服,上課的小動作,聽到哪些笑話會笑。我很吃驚,因為我不記得這些,而且他第一次和我說話,告訴我這件事情時,我對他──毫 無 印 象。

我對情人是很專心一意、勇往直前的。一次一個,不會多軌並行。只是一旦合不來或是沒了感覺,我就會斷然離去,不再留戀。舊的不去,新的如何再來?

我的朋友通常對我有如「手術刀」一般冷靜的特異性格感到驚訝甚至憤慨。因為我曾是那種失戀三天就可以展開笑容,三個月後就可以另結新男友的人。當然也有人不無羨慕的看著我:「唉,真希望我有妳那樣不拖泥帶水的個性。」

我又想起那個剪報的朋友和剪報這件事。長痛不如短痛,沒用的就丟了,免得佔用空間,通常是我的生活態度。只是真的有必要這麼絕對嗎?留與不留,或者還可以更自在一些。很多人或許和我不一樣,他們只是不經意的留著,閒暇時不經意的翻看。

其實我前陣子也開始剪報了,喜歡的幾乎整頁剪下,不貼也不分類,更省事一些。而我也不確定何時會派上用場,或者只是隨便看看,或許哪一天會想出比較好的分類方法。

如今我又握著剪刀,感覺應該像是握著昔日戀人的手,但我心裡明白這是一份新的感情、新的體驗、新的溫度。有些感情也是可以放在心上,不是牽絆,不成負擔,很輕很輕。我想這是朋友的定義。

也許人也是會變的,像雲一樣。


Pauline 2004/2/21 下午3:30 寫完(dr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