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私奔/追愛毀天倫 傷透兩家人
縱火私奔/追愛毀天倫 傷透兩家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2/today-so3.htm\〔記者丁偉杰、蔡宗勳、徐聖倫、侯柏青/綜合報導〕新北市9日發生情侶不滿家人反對交往,竟與男友合謀要砍死父親及全家人,最後25歲呂姓男子與17歲黃姓少女縱火後逃逸;兩天後,在呂男姊姊勸說下,昨天向警方投案。
呂男姊姊昨天上午7點多,帶著呂男與黃姓少女到嘉市警二分局偵查隊投案,呂男媽媽也從嘉縣水上鄉老家趕到警局,當場抱著兒子痛哭。
呂男姊姊對警方說︰「媽媽身體不好」,交代她要勸導弟弟面對自己犯下的過錯,出面投案。
警方說,黃女9日凌晨2點47分打電話給呂男,要他3點到黃家,兩人走到客廳商量要如何點火。之後呂將兩瓶汽油拿到屋內,黃女將汽油灑在衣物及被單上,放置於房間走道及後門左側,再由呂男點火;點火後,呂男騎機車離開、黃女則用跑的,在呂男租屋處會合。兩人收拾簡單衣物後,騎機車到處逛,當天騎車花4小時到豐原火車站,再坐火車到台中火車站,之後搭客運到嘉義市後火車站。
警方調查,呂男老家在嘉縣水上鄉,但他怕被媽媽罵,不敢回家,只以電話聯繫母親及姊姊。期間,呂男與黃姓少女一度到嘉義市投靠呂的姊姊,也躲藏在縣市交界中古輪胎堆置場,經呂男姊姊親情勸說才投案。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於知慶分析,預備殺人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預備殺直系親屬更可處3年以下徒刑;但若只是單純萌生殺害黃女父親的念頭,沒有白紙黑字計畫或展開籌備行動,不會構成預備殺人罪。
於知慶說,若他們縱火前確知女方父親在屋內,仍執意縱火,就可能有殺人故意;若明知屋內有人仍縱火,也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可惡的人@@
多少人沒錢吃飯
多少人只能勉強填肚子
吃不完的為何不開放讓窮人來吃呢? 2013-06-13 18: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