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30 23:12:33司佳

列暫定古蹟/碧潭吊橋 半年內禁拆

列暫定古蹟/碧潭吊橋 半年內禁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30/today-life4.htm〔記者劉力仁、何玉華、李信宏/綜合報導〕有七十六年歷史,因辦理都更出現消失危機的新店碧潭吊橋,新北市政府近日已經列為「暫定古蹟」,依照文資法,六個月審查期間不得拆除。

吊橋守護聯盟批新北市府失職

碧潭吊橋守護聯盟成員林慕表示,和碧潭吊橋同年代的建物,譬如南投糯米橋、宜蘭舊大里橋、白崇禧墓園,都已經列為古蹟,承載了數代人記憶的碧潭吊橋現在還未列為古蹟,是新北市政府失職。

碧潭吊橋東岸橋頭橋墩距離新北市碧潭風景特定區第一排都更案不到一公尺,由於該都更案一棟大樓要下挖十五公尺、蓋廿六層高樓,新北市政府同意建商合康公司,以整修之名,將碧潭吊橋墩座拆除、前移三至四公尺重做橋墩。

環保聯盟今年二月五日召開記者會,指名列「台灣八景十二勝」的新店地標,台灣最長,也是僅存的「鎢鋼球軸承」碧潭吊橋,將因新北市政府都更案,面臨被拆除命運。環保聯盟顧問王偉民當時在記者會中表示,不管是「往前遷移橋墩、重新打樁」或是「墩座重建」,只要現有橋墩移動位置,以鋼索牽連出來的碧潭吊橋穩定的力學結構立即瓦解,吊橋將鬆垮解體,如同拆除。

守護聯盟二月提案,向新北市爭取將碧潭吊橋登錄為古蹟,新北市政府四月進行碧潭吊橋文化資產保存諮詢會議,通過暫列為古蹟,將於五月份進行古蹟法定審查程序。按照文資法規定,審查期最長六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開發。

新北市文化局官員表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暫定古蹟在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查期以六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期滿仍未審完,暫定古蹟就失效。吊橋旁邊的都更案究竟是「暫停」、「變更設計」或「永遠喊卡」?要等待文化局的古蹟審查結果而定。

地主抱怨暫定古蹟 剝奪權益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局長曾志煌說,尊重專業並配合辦理,碧潭吊橋的安全性仍須各界持續重視。合康公司湯經理昨晚受訪表示,配合政府、遵照法令辦理。碧潭吊橋附近的張姓地主等人,抱怨列入暫定古蹟後,恐剝奪地主們的權益。

文化局官員說,登錄為歷史建築或指定古蹟,並不代表就不能進行都更案,而是必須協調保存歷史建築或古蹟的方式;以此案為例,不管碧潭吊橋最後是哪一種身分,文化局都希望在「碧潭吊橋不受變動」的前提下,再討論如何保存所有權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