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中國仍返台投票 內政部: 無力查
設籍中國仍返台投票 內政部: 無力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6/today-t3.htm?Slots=T
李鴻源:對岸不配合 做不到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天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時指出,持有中國護照或有中國戶籍的台灣人,估計至少數萬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本應喪失投票權,但法律卻形同虛設,要求政府全面清查,但內政部長李鴻源坦承,根本無力查證,而且對岸不配合也做不到。
陳其邁指出,目前台灣人可以到對岸申請設籍,內政部有無清查台灣人加入中國戶籍的資料?李鴻源說「沒有」,但陸委會專門委員楚恆惠卻說,只要有雙重戶籍者,內政部戶政司就會註銷其台灣戶籍,至今有好幾十件,不過,陳其邁下了質詢台後進一步詢問內政部官員得知,這幾十件個案都是因人檢舉而被自動除籍者。
陳其邁引用二○一○年十一月中國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指出,一百零二萬名非短期停留(指三個月以上)的外籍、台、港、澳人士中,台灣人佔十六.七%,約十七萬人,而所有外籍、台、港、澳人士中,有四十九%居住在中國逾兩年以上,據此推估約八萬五千名台灣人在中國連續居住兩年以上。
陳其邁質疑,這些人有在中國長期居住的事實,也有動機與可能取得中國戶籍,卻只要在出境滿兩年以前有短暫出入境台灣的紀錄,就可以維持台灣戶籍,政府莫可奈何,也無從查辦。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之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即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以及在台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的相關權利。
在陳其邁要求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因此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清查,並將註銷戶籍情況送內政委員會。不過,李鴻源說,內政部不可能派人到對岸查證,中國方面若不配合,也不可能清查,他僅允諾發函陸委會、海基會協助。
陳其邁痛斥內政部 行政怠惰
對於李鴻源以對岸不願意配合查察回應,陳其邁認為,內政部主管國人戶籍制度,也轄屬移民署等機關,應更重視此事,並敦促陸委會、海基會將其列入兩岸重大議題的討論,不能說對方不配合就沒轍,這是行政怠惰。他並建議,政府應制定一套完整的戶籍申報制度,國人如沒有自動申報,一旦查到雙重戶籍者,應予重罰。
內政委員會昨審查行政院版及多位立委提案的「國籍法修正草案」,對於立委提案刪除現行「品行端正」的歸化條件,取消外國人歸化前應先放棄原國籍的規定,李鴻源在做行政院提案說明時,雖表達反對刪除、取消,但答詢時他解釋,那只是原來行政院審查通過版本,他必須照行政院版本報告,其實他不以為然,未來一定會和行政院溝通,重提版本,希望直接送內政委員會討論,不必經由行政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