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2 20:06:44司佳

拗很大 與小三肛交辯稱非性交 【17:45】

拗很大  與小三肛交辯稱非性交 【17:45】

〔中央社〕一名潛水教練和女學員發生關係,教練的妻子提告通姦,男方竟辯稱肛交不算性交。台東地方法院各判教練與學員5月徒刑。
 
潛水教練的妻子,在丈夫手機發現曖昧簡訊,於是上網搜尋,發現小三是曾到當地潛水的女遊客。妻子到臉書質問對方勾引丈夫,女方回答「那是一場意外吧,我也沒試過(肛交),但我那時候真的幾乎無力阻止他」。
 
妻子另向丈夫追問,男方坦承因「無法抗拒女學員大胸部,兩人才肛交」,並允諾不再與小三聯絡。
 
法院審理時,潛水教練和律師辯稱,肛交並非性交,不構成通姦。
 
法官拿出刑法告訴被告,刑法第10條第5項規定,稱性交者,以性器、身體其他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肛門和口腔等行為,都屬性交態樣,要他們答辯前把法律看清楚。法院依通姦罪判兩人各5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Justy 2013-02-23 15:04:41

還好法律已經明白寫出來了= =

版主回應
這是前幾年才修成的法
所以選立委很重要
2013-02-23 18:36:19